找老婆愛愛被拒?渣男推倒硬上:語氣像撒嬌 被判4年8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某A男(化名)長期與自己的外配妻子相處不和,去年1月,A男忽然性慾高漲,便想找妻子求歡,不料遭到拒絕,憤怒的A男因此向妻子恐嚇「要到外面找有病的女人,再回來傳染給妳!」隨後不顧妻子反抗強押上床,對其性侵得逞。事後,妻子趕緊到醫院驗傷,並持錄好的影片提告。A男事後仍否認犯刑,且辯稱老婆當時拒絕的語氣「像撒嬌」,但桃園地院法官不採信,最終依強制性交罪判A男4年8個月徒刑,本案仍可上訴。

▲外配妻子去年1月遭丈夫在家硬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去年1月2日下午,A男突然到房間想找妻子尋歡,遭到妻子拒絕,沒想到A男忍不住氣,直接將妻子推倒於床上,用牙齒咬妻子的胸部,再用手指以及性器強行性侵妻子。但是A男一切惡劣的行徑,也都被妻子事先準備的攝影機給錄了下來,儘管畫面並不是很清楚,但妻子事後仍持驗傷單以及錄好的影片,向A男提告。

桃園地院在審理時,妻子則反駁,當天先是被A男言語恐嚇「不答應陪我睡,就要去外面找有病的女人,再回來傳染給你。」隨後更是被A男用牙齒咬胸,以及手指,性器等強行硬上得逞。A男不否認自己當時有找妻子「打炮」,但因為妻子當時拒絕的口吻比較像是撒嬌,因此才會跟著妻子進房間,且辯稱自己已經沒有牙齒,不可能會用牙齒咬老婆胸部,更不會對她性侵。

法官認為,妻子提供的證詞偵查,審理時前後相符,並且也有醫院的驗傷證明以及錄影存證的畫面。因此認定A男不顧妻子的反對就硬上,還在事後否認犯行,惡性重大,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A男4年8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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