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休旅車猛撞 騎士人車卡車底…慘拖行30m傷重不治

記者張雅筑/台中報導

前(9)日下午,台中發生一起令人悲慟的死亡車禍...現年29歲的賴姓男子,前天下午開著白色休旅車去找朋友,豈料行經北屯區榮德路和崇德十九路路口時,一輛機車衝出來,他來不及閃避直接撞上,62歲黃姓騎士人車被捲入車底,慘遭拖行約29近30公尺才停住,頭部重創,送醫搶救後不幸傷重不治。據悉,該交岔路口號誌為閃紅、閃黃燈,雙方疑似搶快,未減速、禮讓釀成事故,因此警方呼籲,行經路口時務必停一下、減速,確定路況後再繼續行駛,避免憾事發生。

▲休旅車、機車發生車禍,騎士連人帶車遭拖行,頭部重創傷重不治。(組圖/翻攝畫面)

白色休旅車右側車頭凹陷、破損,擋風玻璃還破成蜘蛛網狀,而前輪下方壓著一輛微變形的機車,可見撞擊力道相當大。據悉,這個月9日下午1時許,62歲的黃姓男子騎著機車沿崇德十九路直行,而29歲的賴姓男子開著白色休旅車要去找友人,沿榮德路直行,雙方行經交岔路口時發生碰撞,黃男人車被捲入車底拖行,拖過整個路口,約29近30公尺遠才停止。

整個馬路散落汽機車零件,還有很深的煞車痕,而黃男的安全帽還噴飛到草叢堆裡,可見車禍當下,撞擊力道相當猛烈。警消獲報到場時,黃男生命垂危,救護人員連忙將他送至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救治,但經搶救後,仍因頭部重創等因素不幸回天乏術。

▲第五分局交通分隊長李建興提醒民眾,行經路口應減速、停一下注意路況。(圖/翻攝畫面)

對此,第五分局交通分隊長李建興表示,發生事故的路口號誌燈為閃燈,騎士部分是閃紅燈,依規應停車禮讓,而汽車部分為閃黃燈,依規得減速,但雙方疑似沒有做到相關的注意,進而導致這起憾事,但確切的車禍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李建興嚴正呼籲駕駛人,行經閃燈號誌路口時,依現行法規,閃黃燈要減速慢行,閃紅燈應先停車再起步行駛通過路口,以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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