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蓋房挖出銀元寶!卻被要求捐給國家 法院最終如何判?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在中國不時有沈寂在地底下的歷史文物,因為機緣巧合,再度被人們發現,而這些文物經過歲月的洗滌,時至今日,有可能都成為價值連城的古董;然而在蘇州吳縣一個村落曾發生過一件引人熱議的事,一戶村民蓋新房挖出了銀元寶,新屋主很開心意外獲得寶物,沒想到卻發生三方爭奪的情況!

▲一戶村民蓋新房竟挖出了銀元寶;圖為示意圖非實際挖出元寶。(示意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事情的經過需先從村民徐承德和徐根泉這兩家老鄰居說起;由於徐承德一家人想要去新疆發展,村裡老家遺留下來了老舊房子,就想賣掉換一些錢;鄰居徐根泉得知這個消息,便想把它買下來,徐承德看在多年老鄰居的交情下,也就便宜賣給了徐根泉,雙方交易十分愉快!

▲村民老房子裝修竟意外挖到歷史文物。(示意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徐根泉買下房子後還欠下了一堆債務,他花了十年時間才將這些債務還清,正式成為了房子的主人。由於當初買下的老房子破舊不堪,為了留給兒子當結婚的新房,他開始重新翻修,但在挖地基之時,卻發現了一個很硬的塊狀物品,因為沾染著泥土,難以辨認。但徐根泉在清洗後,不敢相信眼前所前,這挖出來的物體竟是一錠銀元寶,元寶上還鐫刻着咸豐的字樣,徐根泉激動地繼續向下挖,一共挖出了12錠。

而這消息很快就在村子傳開來了!連記者都過來採訪報導。原屋主徐承德聽說後,也馬上趕來,認為這是徐家先輩留給自己的,應該歸還於自己;文物專家也找上門來,表示地下遺留的文物應該無償捐獻出來;徐根泉則認為房子是他買的,也是因為他運氣好才挖到,當然屬於他的,一時間形成了三方對峙的情況。

▲元寶是古代的一種貨幣,由貴重的黃金或白銀製成。(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這件事後來鬧得沸沸揚揚,只好交給法院來判決;根據文物保護法規定,境內遺留的一切文物均屬於國家所有,所以文物部門要求徐根泉將挖出的銀元寶無償捐獻給國家;但法院最後是判給了原屋主徐承德,為什麼呢?

原來,在文物保護法第六條規定,「只要能證明屬於祖傳或其他歸自己所屬的證據的,國家不會強制收走。」後來經過調查了解,徐承德祖上在江蘇是一戶大戶人家,由於長年經商,他們的生意曾遍佈整個蘇州。諸多證據顯示這些財物是徐承德先祖留下的。因此,即使是在徐根泉在自家挖出的,也不歸他所有;至於文管部門若想到這些元寶,則可以向徐承德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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