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導體男夜宿她家妻闖入 小三下身全裸:聽醫生話才沒穿

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北市半導體高科技公司張姓主管,被妻子指控拋家棄子,與陳姓女子同居,半夜跑到兩人「愛的小窩」捉姦,當場逮到陳女下身全裸、上半身僅穿輕薄肩帶背心,怒告並求償100萬元,但陳女卻辯稱自己有婦女疾病,聽從醫師囑咐才沒穿內褲。高等法院認定陳女說詞荒謬,判張、陳應連帶賠償30萬元給張妻確定。

▲妻帶徵信社上門,果真抓包2人共處一室,小三下身全裸。(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張妻畢業於北京服裝學院,擔任造型設計師,11年前在對岸與丈夫墜入愛河,2人婚後育有1女,為了追隨丈夫,跟著抵台生活,在內湖經營洗衣店維生,而丈夫則任職半導體高科技公司主管級,2018年認識陳姓女子後展開交往,3個月後即在陳女住處與她同居。

2019年5月間凌晨,張妻帶著徵信人員到場,按電鈴後見丈夫開門,立刻闖入蒐證,不但當場查獲2人同居事實,而陳女竟還下身全裸,連內褲都沒穿,上半身則只穿一件細肩帶小可愛,認為2人有姦情,憤而求償100萬元。

張男辯稱,返台後夫妻倆經常因故爭吵,使他不堪其擾,只好暫時搬離家裡,恰巧得知陳女住處能夠無償借住,強調2人間只是朋友;而陳女也稱,因長期飽受婦科疾病困擾,聽從醫師叮囑才未穿著內褲,並無不當男女關係,但法官不採信其說詞,認為深夜下身赤裸與張男共處一室,異於常情,認定已有同居事實,判2人應賠償張妻3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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