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母剁頭獲判無罪「責付」衛生局 民眾訝異:這要怎麼接手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桃園梁姓男子被控持菜刀、西瓜刀等凶器,砍殺親生母親37刀後,剁下頭部、手臂從12樓丟到社區大樓1樓中庭。一審梁男被判無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逆轉改判無罪,並「責付」桃園市衛生局。結果出爐,不少旁聽的民眾都傻眼,頻問是要衛生局如何接手?根據了解,高院在宣判完畢後,已立即通知桃園市衛生局,後續交由衛生局進一步安排。

▲梁男獲判無罪「責付」桃園市衛生局。(圖/資料畫面)

按照相關規定,被告經准予責付後,受責付人應到法院填寫責付書、簽名蓋章,並驗繳身分證明文件,待辦妥保證或責付手續,法院便立即將被告釋放,意即,衛生局人員辦理完手續,可立即將梁男自高院帶到指定療養院或醫院。

根據高院裁定理由,重點在於認定梁男犯案時,已經沒有意識「罪證不足」,且沒有再犯之虞,又梁男曾有吸毒、藥癮,因此裁定由桃園市衛生局負責「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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