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嘉義鎮代會主席涉貪20萬重判11年 逃亡11年今落網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嘉義縣大林鎮代會主席前樊俊郁,於2009年在任內與鎮公所秘書,遭人檢舉私自竄改95年由公所發包的3項工程競標標單,涉嫌圖利特定的包商,被依貪汙治罪條例判處11年有期徒刑,後又與同居人經營簽賭網站遭查緝到案。不過交保後人卻消失無蹤,十多年來未到案執行,嘉義地檢署發出通緝,不過逃亡10餘年的樊俊郁,終於落網。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接獲消息,傳樊俊郁逃亡後又回到嘉義地區一帶,經跟監埋伏一舉將人緝獲。

▲嘉義鎮代主席收賄樊俊郁因向廠商勒索,得手20萬重判11年,逃亡11年今落網。(圖/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民雄分局提供)

據警方表示,樊俊郁逃亡十餘年,外貌長相已與時任鄉代會主席意氣風發之模樣大相逕庭,警方清查發現樊俊郁為了躲避查緝,堂堂一個鎮代主席竟曾藏身於魚塭及養雞場內,後因身體狀況不佳,以為檢警已經鬆懈躲回家中。警方接獲線報展開將近一個月的埋伏,於26日發現他的行蹤,立即將其拘提到案發監執行。

▲樊俊郁亡逃亡11年曾躲過魚塭、養雞場,今落網與昔日意氣風發模樣落差極大。(圖/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民雄分局提供)

樊俊郁於2006年10月間,因得知大林鎮公所將辦理「中坑里芎蕉山野溪工程」等3項工程的採購招標作業,便夥同表弟黃于峰等人,聯絡已投標的廠商負責人,告知「該3項工程,他要處理」,要求廠商放棄競標。樊俊郁透過管道取得廠商的投標文件,涉嫌利用半夜私自篡改工程標單,將低於工程底標價的金額改成高於底標價,還抽掉部分文件或支票,直接讓競標廠商喪失資格。其中一家廠商標單因篡改不及,而得標3項工程,樊俊郁獲悉後,心有不甘,要求廠商負責人到其家中,告知此3項工程預算是由他爭取,早已安排好了,現在卻被搶標,要廠商負全部責任,且需支付新台幣40萬元才能解決,後雙方談定交付20萬元。

嘉義地院法官審酌樊為嘉義縣大林鎮代表會主席,竟藉著權勢,拆封工程投標的標封,擅自抽離投標文件及修改投標金額,且還基於代表會主席身分,向被害人勒索金錢,犯後又無悔意,重判11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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