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食品業「未標示」豬肉產地 明年起最高可罰400萬

生活中心/藍詩孟報導

總統蔡英文日前宣布,將依國際標準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引發社會關注。中央強調,未來會明訂規範,讓民眾安心,衛福部食藥署也公布「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草案」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草案」,擬強制要求食品業者包含美食街、路邊攤小吃等,標示豬肉原產地,違規最高罰400萬元,新制最快預計在明年元旦上路。

▲蔡英文宣布台灣未來將依國際標準進口美豬、美牛。(圖/資料照)

昨(31)日衛生部長陳時中上午到廣播節目受訪,提到關於美豬、美牛開放後,中央將會採取哪些手段為大眾把關,強調在未來,「強制標示」原產地將會是最重要的一環,政府將針對散裝食品、包裝食品以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這3大食品業者的方向來做規範,在這周就會請食藥署儘快公告法案。

▲陳時中強調未來會強制規範業者標示豬肉原產地。(圖/翻攝自《周玉蔻嗆新聞》直播)

食藥署也火速在昨日下午貼出兩大草案,分別為「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草案」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草案」,針對包裝食品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的業者做規範。前者強調豬肉食品包裝上,應以屠宰地(國)作為原產地(國)清楚明示;後者則是規定攤商須在販賣場所做直接做出產地標示,讓民眾可以清楚分辨豬肉來源。

▲▼食藥署公布草案及施行細節。(圖/翻攝自食藥署)

草案指出,新制最快將在110年的元旦上路,屆時未依規定標示者,可依食品安全管理法第25條第2項規範,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若有標示不實,則可處新台幣4萬至400萬元罰鍰。

 

加入 @setn 好友 #瘦肉精風波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