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安置疑似遭虐!3個月換3保母 顱內出血、骨折全身傷

記者林盈君/台南報導

男童被安置竟遭虐待?台南一名男童約10月大時,因生母無法獨力扶養,於2018年間,由台南市社會局協助安置,不料期間卻歷經3個保母,去年1月間,男童被發現右臉、右手抽動,且掐腳底沒反應等症狀,第3任保母立即通報送醫。經醫師診斷,發現男童有癲癇、左側硬腦膜下出血、左肱骨骨折、大腿瘀傷、嘴唇裂傷等傷害,市府社會局依《兒少法》,對3名保母提出告訴,不過第3任保母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但社會局認為檢方調查不完備,將向台南高分檢聲請再議。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中間白衣)。(圖/翻攝臉書)

據了解,去年間,男童因活動力下降,且出現右臉、右手抽動,掐腳底沒反應等症狀,經送醫診斷後,發現有癲癇、左側硬腦膜下出血、左肱骨骨折、大腿瘀傷、嘴唇裂傷等,甚至還有雙側視網膜出血、左肱骨骨折等症狀,另外,左上唇有裂傷、前額結痂傷,台南市議員林燕祝表示,生母懷疑兒子遭保母虐待,因此向她陳情,社會局也對3名保母提出告訴。

檢方調查後,第1任保母坦承男童睡覺時會踢護欄,所以曾用絲襪綁住男童大腿接近膝蓋處,想要幫他矯正睡姿,卻不慎讓男童受傷,被法院依傷害罪判刑1月,易科罰金三萬元;第2任保母則無涉案。而第3任杜姓保母偵訊時,否認有凌虐或毆打男童,稱男童左上唇裂傷,是因為不喝水脫皮導致,且地板都有鋪軟墊,不會導致跌倒撞傷,附近鄰居也未聽聞過打賣孩子的哭鬧聲,因此檢方認定,無證據顯示杜姓保母有涉案,處分不起訴。

但社會局根據醫院報告,認為男童顱內出血的時間至少近1周,且視網膜出血屬於急性,大腿瘀傷應是2周以上、未逾2個月,而這段期間都是由杜姓保母負責照顧,認定男童受傷是多次外力累積引起,決定向台南高分檢聲請再議。台南市議員林燕祝表示,男童歷經3任保母,但轉交時卻未盡到身體檢查之責,明顯有重大疏失,社會局對此則表示,未來安置前會加強做完整的健康檢查,檢討保母挑選制度,建置完善的兒保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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