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行慘了!逼車「路殺」重機畫面曝⋯警:危險駕駛辦2罪

記者林昱孜/屏東報導

水產行小貨車撞傷一名重機騎士,肇事影片曝光後,引發網友怒火,灌爆水產行的臉書,儘管老闆28日凌晨悄悄PO出90字道歉文,仍無法平息網友怒火,紛紛號召下午3點到水產行「買水產」;現在水產行恐怕不只生意難做,還得面臨警方開出的2張罰單,最多恐繳交3萬元罰鍰,甚至駕駛還恐涉犯強制罪、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得面臨相關刑責。

26日下午3時20分,一名來自屏東的重機騎士,行經台88線快速道路時,遭後方的白色小貨車從右側超車追撞,導致騎士連人帶車摔了好幾圈,所幸命大,全身多處擦傷意識清楚,被送醫救治。整個遭撞過程在網路上被瘋狂轉載,引起網友撻伐,未料,小貨車所屬的水產店,竟然在下方留言「是重機不讓路,不是我們逼他車」。

整件事情引爆網友怒火,而負責處理該起事故的屏東分局交通組指出,雙方已於26日、27日完成筆錄,而該名機車騎士全身多處擦傷送醫急救,經過酒測,發現小貨車駕駛無酒駕情事。經過檢視後方目擊民眾所提供行車紀錄器發現,小貨車駕駛人有「惡意逼車行為」及明顯「違規行駛路肩」等行為。

警方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3款「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可處6千至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車牌3個月,以及同條例第33條第1項第9款「行駛於快速公路,未依規定使用路肩」,可處3千至6千元以下罰鍰。

此外,小貨車駕駛「危險駕駛」行為嚴重,恐觸犯強制罪,以及他法致生公眾往來之危險之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最重分別可處3年以下、5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已經通知雙方駕駛到案說明,依法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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