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鳳胞弟4度強吻4歲女童 法官認有悔意2審減輕判10月

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的胞弟唐宗浩,2018年9月某天晚間帶著3歲兒子到住處附近空地玩時,涉嫌猥褻正在和兒子玩耍的4歲女童,4度將女童抱起疑「嘴對嘴」強吻,直到被女童母親撞見才喝斥制止,事後PO文並報警提告,一審唐宗浩1年6月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9日二審減輕,改判刑10月。可上訴。

2018年9月19日晚間6時許,唐鳳的胞弟,唐宗浩帶著3歲大兒子前往太子廟玩耍,一名婦人恰巧也帶著一對女兒外出散步,唐男趁著女童母親忙著照顧妹妹,放任大女兒在旁與自己兒子玩樂之際,4度在幼子面前抱起女童強吻,而兒子則在旁目睹一切,全程都被監視器拍下。

▲唐鳳胞弟強吻女童監視器畫面。(圖/翻攝畫面)

監視器可見,唐鳳的胞弟3度將女童抱起,強行將女童摟進懷裡親吻,女童因無力抗拒,只能乖乖讓他得逞,被親吻後頻頻用手擦拭嘴巴,直到女童母親發現後大聲喝止,唐男雖當場就已道歉,但家長仍不接受,事後將經過PO上臉書,提醒附近住戶。

唐男到案後,辯稱沒有猥褻犯意,只因「小女孩太可愛,一時忍不住」,坦承有抱起女童,但不記得有沒有親吻嘴巴。檢察官認定犯罪事實明確,依法提起公訴;一審時,法院認定,唐宗浩確實有親吻女童4次,因此判刑1年6月,案經上訴,高院29日宣判,因唐宗浩審理時一直表達願意道歉、和解,法官認為他有悔意,改輕判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