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嘉市副議長郭明賓、涉賄選遭判2年 提前報到已發監執行

記者林盈君/嘉義報導

前嘉義市副議長郭明賓,過去因遭控涉賄選而請辭下台,之後被法院判刑2年、褫奪公權7年定讞,近日,郭收到嘉義地檢署傳喚執行傳票後,以就醫為由聲請暫緩執行遭駁回,本月19日下午,郭明賓在友人跟律師陪同下,提早向嘉義地檢署報到,檢方開庭訊問後發監執行,預定執行到2022年10月18日。

▲前嘉義市副議長郭明賓。(圖/資料照)

據了解,郭明賓退出國民黨後,以無黨身分尋求連任,卻爆出涉嫌買票賄選案,遭檢方搜索競選總部、住處等3處所,另外,朝陽里長董林淑治及1名樁腳均被收押。之後郭明賓因賄選,被依違反選罷法,遭法院判刑2年、褫奪公權7年,全案定讞。今年10月間,郭明賓收到最高法院定讞判決後,以患病為由、希望地檢署檢聲請暫緩執行,但遭檢方駁回,19日提前報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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