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哭求只想回家!按摩女淚控遭硬上 法官1理由判他無罪

社會中心/張家寧報導

台北市一名在按摩店上班的女子,2018年間被一名來店消費的陳姓客人帶出場前往旅館,她指控,對方進入房間後立刻將她壓制在地,接著更亮刀威脅要求她就範,最終性侵得逞,女子事後也報警。此案經調查後,陳男因證據不足遭台北地院判處無罪。

▲女子指控遭男子亮刀威脅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陳男於2018年12月前往台北市一間按摩店消費,買下4小時將女子帶出場唱KTV,後來則到附近旅館開房間,被害女子指控,陳男一進房後立刻將她壓制在地,她見狀後也隨即反抗,但陳男不但猛扯她頭髮,接著更拿出2把刀恐嚇,撂話「如果妳要走的話,我後面會對妳做出什麼事,我不知道。」最終侵犯得逞,而被害女子也在反抗過程中導致頸部受傷。

陳男遭逮後表示,兩人的確有發生性行為,但絕對沒有性侵、恐嚇對方,發生性關係前有經過對方同意,且女子對於他持刀方式、藏放刀械位置等細節說法不一,且離開後也沒有向店裡提到被性侵、恐嚇一事,反咬整起事件是女子說謊。

不過,被害女子則提供和同事聊天的證據,包括「很怕我的生命,可能因為他一時快樂就這樣毀了」、「我當時哭著對他說我甚麼都不要,我只想回家」、「我真的從來沒有因為賺錢那麼落魄」等語。針對此案,法官認為,女子在偵查時和法庭審理期間,對於事發過程的說法前後不一,加上傳給同事的對話截圖也寫道「他有亮(刀)出來雖然沒有對我怎樣」,最終認定陳男性侵證據不足,判決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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