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4男「解放小鳥」上街狂奔 PO網結果罰繳2萬換緩刑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張姓男子與朋友飲酒用餐後,揪3名酒友林姓、楊姓、陳姓男子大馬路上脫褲子裸奔,還找了一劉姓男子幫忙拍攝,並由另一林姓男子將「4男裸奔」影片,PO在超過萬人瀏覽的社群網站,被控妨害風化。台北地方法院日前針對張男部分宣判,判處拘役50天,緩刑2年,需繳交公庫2萬元。

▲張姓男子揪酒友當街裸下體奔跑,結果吃上刑責。(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起訴,張男等人於4月間,在台北市某家餐廳飲酒、用餐後,張男提議脫下褲子裸奔,林男、楊男及陳男附和,4人把外褲、內褲脫下到膝蓋上方,露出臀部、下體,就在店門外人行道上奔跑。

張男另要求劉男拍下「大解放」過程,另一林姓男子則負責把影片PO上追蹤人數超過萬人的社群網站,公開供網友觀看。

檢警偵辦後,張男等人被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院開庭時,張男認罪,法官考量張男始終坦承犯行,有悔悟,且為一時失慮,因此判決拘役50天,緩刑2年,但須於6個月內向公庫繳交2萬元。至於林男等人,則另案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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