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W人妻撞機車要夫留字條 卻因「未依規定處置」挨罰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林口區一名李姓人妻,5日上午7時許,駕駛BMW轎車上班途中,擦撞機車格內停放的機車後,由於趕著上班,便自行離去,被民眾直擊拍下照片在臉書社團貼文披露;轄區林口警方獲報後,主動了解發現,李女肇事後,雖有通知丈夫到場,並留下字條表示願意負責,卻「未依規定處置」,因此仍將對李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後續也將負起遭波及機車後續車損賠償。

▲現場共計波及6、7部機車。(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李姓人妻5日上午7時許,駕駛BMW轎車出門上班,行經林口區文化三路39巷口時,疑因路邊機車停車格中,一部機車停得「太外面」,而不慎擦撞,並波及一旁約6、7部機車。

▲現場共計波及6、7部機車。(圖/翻攝畫面)

李女當下雖有下車察看,但一時找不到遭撞機車車主,自己又趕著上班,於是打電話聯絡丈夫前來現場幫忙,隨後便自行離去,但丈夫抵達現場後,也同樣找不到車主,只好留下字條表示願意負責,並未報警便先行離開。

▲李女丈夫留下字條表示願意負責。(圖/翻攝畫面)

而整個過程都被目擊民眾發現,拍下照片後,上傳到臉書社團「林口大家庭」,貼文指出「停在文化三路一段摩天41前方的機車被撞倒,肇事汽車逃逸。被撞倒的機車車主,可向警局報案」,轄區警方發現貼文後主動介入偵辦。

▲民眾貼文表示李女肇逃。(圖/翻攝自林口大家庭)

林口警方表示,本案僅車損並無人員傷亡,倘若李女當下有找到機車車主,雙方的確可以私下談妥賠償事宜,不用報警;不過李女事發後「未依規定處置」,並未報警又擅自移動車輛,儘管李女丈夫有留下字條表示願意負責,主觀上並無逃逸意圖,卻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吃上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罰單。

警方也呼籲,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即報案等候警方到場處理,以利釐清案發過程及相關責任,避免後續不必要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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