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搶時間闖紅燈!撞死「沒禮讓騎士」 司機結局逆轉

記者於慶璇/屏東報導

劉姓救護車駕駛2年前護送養護之家發燒老人就醫,行經屏東縣九如路一段與機場外環道路口時,因闖紅燈與轉彎騎士發生擦撞,導致騎士重傷身亡。事後劉男被吊銷駕照一年,等同喪失工作,生活將陷入絕境的他,決定提出行政訴訟,屏東地院最後判處撤銷原處分,可上訴。

2018年4月15日下午1時許,劉男前往養護之家,載送發燒老人就醫,途中行經九如路一段與機場外環道路口時,與轉彎機車發生擦撞,導致騎士傷重不治,警依「未注意車前狀況並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因而肇事致人死亡」違規事實,吊銷駕照一年處分。

▲劉男駕駛救護車載送老人就醫,途中與騎士發生碰撞。(示意圖,非當事畫面/資料照)

劉男辯稱,為了迅速前往協助病患就醫,車輛一路開啟紅色閃光燈及警報器,原本時速80公里趕往醫院,行經該路口時減速至55公里,「我闖紅燈直行,看騎士要轉彎過來,我就靠右因而撞到護欄,機車前輪與我的左前輪撞到」,結果卻被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吊銷駕照,害他頓時喪失工作,生活陷入困境,認為此舉已侵害工作權,有違比例原則,因而提起行政訴訟。

承辦此案的員警證稱,案發地點是有弧度的「丁字型」交叉路口,救護車闖紅燈直行要通過,騎士則左轉進入快車道,救護車為了閃避向右邊靠,結果撞到護欄,同一時間騎士也與救護車右側車身發生碰撞,「看起來像擦撞,沒有誰撞到誰的狀況」。

屏東地院勘驗行車紀錄器後,認為騎士轉彎前應可察覺救護車行進方向並避開,但卻未禮讓救護車,劉男駕駛救護車發現機車駛近後,立即採取向右閃避,但因右側設有護欄,沒有足夠空間閃避,導致憾事發生,過程已盡最大努力採取迴避措施,仍無從避免車禍發生,並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判撤銷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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