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女敗光祖產5百萬還賣地 老爸還沒託夢國稅局先找上門

記者陳韋帆/新北報導

竟有這樣的敗家女?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公關主委鄭文在分享曾接手的一個案例,新北市土城區一名女子小華,母親、父親先後去世後,留下5百萬現金、房子一棟、一大片農地,結果小華花光現金不打緊,還想變賣農地轉現金,結果國稅局就先找上門了。

▲小華花光父親遺產的現金還想賣土地,國稅局找上門要求補稅。 (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鄭文在說,小華是老李的獨生女,老李沒有兒子,太太又比他早逝,所以老李往生後,所有的遺產全都由小華繼承,民國108年間,老李往生了,小華傷心的辦完了老李的後事,自然就繼承了老李所有的遺產,遺產種類除了現金、房屋還包括了土城區的一大片農地。

經過地政士(鄭文在)概算,老李的遺產稅應納約135萬元,於是建議小華,老李生前耕種的農地,可以向土城區公所申請「農用證明」,就可以免除這筆遺產稅,小華欣然同意後,一分錢的遺產稅都沒花到,就繼承了老李的所有遺產。

誰知道後來小華交了壞朋友,成天吃喝玩樂,不到一年就花光5百萬現金,最後入不敷出,狠下心要賣了老李夫妻耕耘了一輩子的農地,以2千萬元左右出售,找了另一位地政士協辦土地買賣移轉,誰知道買賣完成前,竟收到國稅局135萬的遺產稅單。

鄭文在解釋,由於當初小華辦理「農用證明」得以免除遺產稅,但相對也有「5年內不得轉售」的管制期,否則以小華繼承的遺產,就必須繳交135萬的遺產稅。

他透露「其實我與老李,以及協辦土地買賣的地政士都熟識,原本以為這樣的狀況,可以提醒小華不要任意出售父親遺產,但小華聽完後,竟然立刻同意補繳稅金,一個月後買賣點交全部完成,最終還是沒阻止成功。」

鄭文在指出,台灣以農立國,體恤上一代辛勞,政府對於自耕農地有許多稅金優惠,雖然小華一開始透過專業的地政士省了135萬遺產稅,最終還是敗在自己手上,最後,他提醒大家「繼承遺產後,切記這一切都是父母的血汗錢,倘若敗家亂花,甚至變賣遺產,當心父母還沒託夢,國稅局就先找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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