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魔人走開!北市警發公文:可著制服用餐買飯 網齊喊讚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過去曾發生警察穿制服買便當遭民眾檢舉一事,引發社會輿論。對此,台北市議員邱威傑(呱吉)今(17)日在其臉書粉絲專頁表示,台北市警察局發函制定台北市外勤員警勤務中的用餐原則,未來員警在不影響勤務的前提下,並向主管單位報備,即可在外用餐。

▲台北市警察局發公文,表示員警可穿制服在外用餐。(圖/中央社)

邱威傑表示,台北市警員勤務繁重,時常沒有時間吃飯,甚至「必須躲在警車中小心翼翼地用餐」。他說,依照內規,員警於動態時間不可以用餐,靜態勤務可以,「但靜態勤務常常也因為處理市民案件,導致用餐延誤到動態勤務時間。變成一種惡性循環。」儘管中央警政署5年前特別發函指示,從寬制定穿制服購餐原則,員警同仁在勤務中或勤餘都能穿著制服外出購餐,但依照現行規則或相關法規中,「並沒有明確規範警察到底什麼時候可以用餐」,反而造成不同單位的管理問題。

▲台北市議員邱威傑(呱吉)今表示,員警可穿制服在外用餐了。(圖/翻攝自邱威傑臉書粉絲專頁)

邱威傑以他曾接觸的案例表示,過去就有員警因吃飯時間較長,被以怠惰勤務為由懲處。為此,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特別提此問題,並在邱威傑和北市議員鍾佩玲質詢下,台北市警察局於上周公布「台北市外勤員警勤務中的用餐原則」。內容指出,未來台北市員警在不影響勤務的前提下,如果有用餐的需求,只要向主管單位報備,即可在外用餐「30分鐘」。邱威傑表示,期望這項制定,可讓警察同仁因穿著制服購餐或用餐被投訴時,能成為他們的後盾。

▲台北市警察局發公文,制定「台北市外勤員警勤務中的用餐原則」。(圖/翻攝自邱威傑臉書粉絲專頁)

文章一出,引眾多網友按讚,紛紛留言表示「本來就應該讓警察好好吃飯啊,他們很辛苦欸」、「都是一堆台灣鯛一直檢舉警察穿制服買便當,穿制服就不會肚子餓?」、「詭異的檢舉人,不然給他們完整吃飯時間,期間一律不受勤。這樣?」、「覺得根本不需要白紙黑字的規定用餐這件事,因為有病的是檢舉魔人啊」,但也網友仍認為新規則不夠完善,「平常上班族上班時間中午不是也有休息時間,為何要對員警這樣,吃飯30分鐘...」、「吃個飯還有用餐時間限制,而且要報備,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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