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17億「違法載客」罰單恐免繳?還得過北市府那關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灣Uber(台灣宇博數位服務)2013年在台上路,但因沒有向主管機關申請運輸業者獲准便載客,被交通部公路總局連續開罰,罰金高達高達17億7千萬;今年6月,在台北行政執行署的努力下,Uber態度軟化,願意以分期付款方式繳納天價罰金,但最高行政法院9月份的一起判決,讓Uber有了底氣,讓繳納17億的罰款再添變數!

▲Uber17億「違法載客」罰單,因為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結果恐免繳。(圖/資料畫面)

全案起於台灣宇博(Uber)以網路招募司機,利用其Uber APP應用程式平台,指揮調度司機與車輛,在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等地載客營運,並讓乘客以信用卡付費,再與司機拆帳。公路總局認為,台灣宇博根本沒有經過核准便擅自經營計程車客運業,依修正前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連續開罰,最後每一張罰單都以最高的2500萬元開罰,最後累積17億6千萬元,並勒令停止營運。台灣Uber(台灣宇博數位服務)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認為公司設在台北市,公路總局沒有管轄權。不過公路總局強調,相關法源依據都是經由交通部授權。

台灣Uber(台灣宇博數位服務)一直不願意繳納天價罰單,直到行政執行署介入,派出「追債高手」黃文信執行官,終於在今年6月,Uber同意分期繳納罰金,但到了9月,當時提起的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給了結果,「撤回罰單」,理由是主管機關應為直轄市政府,直轄市以外地區的主管機關才是公路總局,因此要開罰,應由台北市政府為之。不過最高行政法院也表示,判決結果不代表台灣宇博不用繳錢,公路總局應將案件移交由台北市政府,北市府依法3年內都可進行裁罰。

台灣Uber(台灣宇博數位服務)拿著單一個案判決,信心大增!根據《CTwant》報導「Uber改變主意,決定不繳罰金而向執行署聲請停止執行並獲公路總局同意,撤回所有罰金案。執行署的努力歸零,一切重頭再來,要等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進行裁決」。

加入 @setn 好友

【怎能不愛車】新世代BMW X2雙車型試駕
大數據推薦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