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體」消業障救癌夫 媽推女兒「犧牲」:祖先在看你

記者羅欣怡/高雄報導

高雄李姓男子成立「根源協會」自稱「定一法師」,一名婦人因丈夫罹癌多年,又對法師的能力深信不疑,強迫小女兒和法師「合體」改運、消業障,法師3度性侵小女之外,還將腦筋動到婦人已婚的大女兒身上,差點慘遭蹂躪,法院審理後,判李男有期徒刑15年,全案定讞。

▲假借消業障名義性侵信徒女兒的「定一法師」,判刑15年定讞。(圖/翻攝自根源學會FB)

創立「根源協會」的李姓男子自封定一法師,還收了一名「常化師姐」范女作為學徒,以推廣四海一家、天下為公為理念招收信徒,不斷推廣孝道傳統教育的重要性,常以「有德性」自居,許多追隨者深信不疑。信徒中一位婦人因為丈夫常年罹癌,小女兒經常頂撞自己、不服管教,於是抓著這點,就跟婦人說要跟小女兒「合體為一」、「做夫妻間之事」才可以消除業障,婦人竟信以為真,2015年10月她告訴小女兒,爸爸罹癌都是2個女兒害的,若願為家裡「犧牲」,就能讓家裡變更好,還能幫奶奶做功德。

小女兒以為是要去常化師姐家念經,但沒想到是媽媽親自把他送入虎口,慘遭性侵3次。李男食髓知味,把念頭又動到婦人大女兒身上,指稱妳爸爸得癌症,需要靠妳妹妹來化解,我後來發現目標應該是妳,強逼對方與自己「合一」改運,所幸大女兒及時逃出,報警處理,全案才因此曝光。

在審理過程婦人因聽信李男與女徒弟的話,認為都是自己管教不當,女兒們「不孝」才害師父、師姐遇上牢獄之災,自責之際選擇「以死明志」。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2人犯後毫無悔意,還合理化自己的行為,依照共同強制性交罪分別判李男、范女有期徒刑15年、9年,上訴到高雄高分院、最高法院均遭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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