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米娜攻陷IKEA裸拍只想紅 與掌鏡廚師付錢換緩起訴

記者於慶璇/台中報導

一名自稱「台中米娜」的李姓女子,今年7月間與張姓攝影師攻陷台中南屯區IKEA賣場拍攝多張猥褻照,並張貼於社群軟體,掀起網友熱議,事後被警方依公然猥褻罪送辦。2人坦承公然猥褻、散布猥褻物犯行,台中地檢署考量2人無前科且有悔意,均裁定緩起訴1年處分,條件為張男向公庫支付2萬元、李女支付1萬元。

緩起訴書指出,今年7月22日晚間9時許,39歲張男與37歲李女基於意圖供人觀覽而公然猥褻行為之犯意聯絡,駕車前往台中市向上路2段IKEA賣場,李女於公共場合脫下衣服,露出乳房、臀部、下體等私密部位,由張男掌鏡拍攝。

▲台中米娜與張姓攝影師今年7月前往台中IKEA拍裸照。(圖/翻攝台中米娜推特)

事後張男將猥褻照片張貼於推特,並配上煽情文字,寫下「想裸體在客廳看電視,想把整個賣場當成自己家」、「暴露真的令我興奮,還沒拍完就濕到沿著胯下流出來」等語,供不特定人士共見共聞,被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函送偵辦,並通知2人到案。

張男供稱,自己是名熱愛攝影的廚師,日前透過網路認識李女,因對方喜歡追求刺激,才免費答應幫她拍攝;而李女也坦承不諱,動機只是想要成名。

台中地檢署認為,2人已觸犯刑法公然猥褻罪、散布猥褻影像罪,考量2人坦承犯行,無前科且深表悔悟,因一時失慮而犯案,因此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同時張男得向公庫支付2萬元、李女則須支付1萬元。

▲台中米娜與張姓攝影師遭逮獲緩起訴處分。(圖/翻攝台中米娜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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