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人像被不肖業者盜用!判獲賠50萬 柯佳嬿:尊重藝人

記者洪素津/台北報導

藝人柯佳嬿日前提告,控訴其照片遭「非常勸敗」購物網站盜用,向該購物網站求償共150萬元。而今日台北地方法院23日民事庭一審宣判,判決柯佳嬿勝訴,獲賠50萬元,全案可上訴,對此柯佳嬿透過經紀人表示「正式判決書其實律師還沒有收到,但應該就是勝訴,就是有些不肖廠商濫用藝人肖像,希望大家提醒大家,業界尊重一下藝人的肖像」。

▲柯佳嬿呼籲大家重視藝人肖像權。(圖/記者洪素津攝影)

柯佳嬿為了該案件前前後後蒐證將近一年,她主張「VeryBuy非常勸敗」購物網站所屬「非常網路公司」並未經過她同意,擅自利用她的知名度,以她的照片販售飾品,於5月間發現後,委由律師提起告訴,並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和50萬元財產損失。

▲柯佳嬿呼籲大家重視藝人肖像權。(圖/記者邱榮吉攝影)

日前開庭,法官勘驗網站及臉書等,並未發現柯佳嬿的照片,柯佳嬿的委任律師表示,應該是該公司得知侵權,已撤除或隱藏照片;而今日判決出爐,柯佳嬿也透過經紀人表示大家關心,「就是有些不肖廠商濫用藝人肖像,希望大家提醒大家,業界尊重一下藝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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