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解釋再滾動 自由球員不自由?中職公信力還存在?

記者黃泓哲/台北報導

統一獅隊王鏡銘24日在粉絲團公佈,中職24日向他道歉,原規定解釋任何球團不得與2名以上之自由球員簽約不包括「原球團」,如今再更正為任何球團都不得和2名以上選手簽約,除了衝擊各隊球員補強、保護,最糟糕的是自由球員原本的美意已不存在,聯盟持續讓規則「滾動」,公信力是否還存在?

▲中華職棒再度解釋規則。(示意圖/記者王怡翔攝影)

根據中華職棒規章,當年度自由球員在8名(含)以下者,則任何球團不得與2名以上之自由球員簽約。聯盟上週做出解釋,規則中的「任何球團」並不包含原球團。

如今根據王鏡銘24日在粉絲團的貼文,聯盟24日向他致歉,「滾動」解釋內容為不論是否為原球團之球員,本季7名申請FA之選手,任何球團最多只能與2名選手締結契約。聯盟也同意目前已申請之選手,可以撤回申請。

如此看來統一獅隊3名選手提出FA申請,就有1名選手可能面臨失業問題,悍將2人、兄弟2人,名額上都只能盡力簽回行使FA的選手,空有預算卻無法在自由市場上做出選手補強。就算味全龍或樂天桃猿也無意從自由球員市場中補強這些好手,提出FA的球員還是只能回頭找母隊談約,自由球員早已「不自由」。

再者根據王鏡銘的說法,聯盟已同意目前已申請之選手,可以撤回申請,不過各隊18人保護名單早已在20日就提出並送交至聯盟,就等27日味全龍「開獎」,如今再度同意已申請之選手,可以撤回申請,勢必牽動各隊保護名單以及味全龍擴編選秀佈局,最慘的是聯盟持續讓規則「滾動」,公信力是否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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