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嚴審上市中企 中國學者:積極合規也要做最壞打算

(中央社上海3日電)美國眾議院今日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案」。中國學者指出,現有超過260家中國公司在美國市場交易,這些公司的因應之道是積極合規,但也要做好回歸A股或港股上市的悲觀準備。

▲美國3日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案」,中國學者呼籲在美中企在合規之餘也要做最壞打算。(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會計系教授李峰、上海交大中國金融研究院研究員張一愫今天撰文,針對美國這項法案對於在美上市的中國公司(中概股)的衝擊和中概股因應之道解析。

「外國公司問責法案」(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主要規定兩方面:一、在美國上市的外國公司若連續3年未能遵守美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督管理委員會(PCAOB)的審計,這些公司將被禁止在美上市;二、要求上市公司披露他們與本國政府的關係,或證明其不歸外國政府所有或控制。

根據微信公眾號「上海高級金融學院」,這篇文章認為,第二點給了美國監管者更大的自由裁量權,因為不受外國政府控制比較難界定,尤其一些中概股本身就是國有企業或者有國有產業基金股東,或許很難舉證不受外國政府控制,美方「非常有可能借此來攻擊中概公司」。

至於第一點,文章梳理了中美之間先前有關監管上市公司的合作方法,指2013年後,基於一份合作備忘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曾陸續向美方提供了14家上市公司的會計底稿。不過在2015年5月,中國出於國家安全考慮,要求境外上市企業的審計底稿應存放於中國境內,「但這不代表美國不能獲得這些審計底稿」。

文章稱,目前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有相當一部分是國有控股公司,其中還有一部分直接涉及到中國的能源、交通、通訊、石化之類的敏感性行業,直接涉及到中國的石油儲備、油氣管道分布、通訊機密等資訊,一旦被美國獲知,直接威脅到國家安全。

這項「外國公司問責法案」待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簽字後就會成為正式法律,在美上市的中國公司將會有3年的緩衝期。文章認為,如果中美摩擦進一步升級,中概股面臨的政策層面的不確定性確實在不斷累積。

這兩名學者建議,這些中國公司在兩地都遵守規則的情況下,要積極配合美國資本市場的合規要求;並且應聯合起來,推動兩地監管層的再次對話與合作。與此同時,在最悲觀的情況下,中概股無論是著手二次上市,還是進行私有化,確實需要做好回歸A股或者港股市場的準備。

文章也表示,中國監管部門在「外國公司問責法案」提出後,已經開始和美方的積極磋商,8月就向PCAOB 發送了關於會計師事務所聯合檢查的第4版方案建議,PCAOB確認收到並表示會積極研究,但目前尚未有進一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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