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媽逼簽「婚前協議書」 網一看內容大驚:以為簽生死狀

生活中心/張家寧報導

能夠和相知相惜的另一半步入婚姻,是相當幸福的事情,但要是在討論婚事期間就碰到和長輩不同的觀念,如何順利解決也是感情能夠繼續走下去的關鍵之一。一名網友在臉書發文表示,他近日和女友討論婚事時,她的媽媽拿出婚前協議書要給他簽,但上面的內容卻讓他看了相當傻眼,就連網友都忍不住直呼「以為簽生死狀!」

▲原PO貼出婚前協議書的內容引發討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原PO在臉書『靠北女友』發文表示,他跟女友交往三年,交往期間聽女友提過媽媽一個人養她到十二歲才再嫁,因為媽媽很辛苦,所以很聽媽媽的話,直到近日兩人在討論婚事時,女友媽媽拿出一張婚前協議書,說是參考網路建議的,並強調內容是為了女兒著想,希望原PO能體諒她的用心良苦。

原PO接著將內容放上網,包括「待男女雙方結婚後,所有支出由男方全額負擔。女方工作收入歸女方所有,男方不得要求使用。婚後女方可共享男方名下財產,離婚後亦可得到一半權益。還有其他包含生子、搬家的條件。」他說,他看完的當下就告知女友自己沒辦法接受,希望女友能夠回家和媽媽溝通,但對方則回覆「媽媽在遇到繼父以前養她真的很辛苦,現在也只是希望給她多一點保障。」原PO反問「所以妳覺得合理嗎?」女友強調「這只是讓媽媽安心的程序,她婚後不會這麼做的。」

原PO表示,他將協議書拿回家中給媽媽看,媽媽看完之後就拿筆在紙上改寫,「最後就變成:男女雙方家庭負擔由兩人薪水共同支付,每月剩餘金額依收入按比例退還雙方,由雙方各自運用,不得過問。男方婚前所有財產由男方獨立擁有,女方享有婚後財產的分配權利。」最後他將這張紙交還給女友,此事就不了了之,後來兩人安排雙方家長正式見面討論婚禮細節時,這張協議書又被拿出來,此時才知道女友媽媽很不滿,女友媽媽在會面中說「只是怕女兒遇到不負責任的男人,絕對不是要騙我的錢,沒有這個意思。」

原PO指出,到了現在是連自己的媽媽都不支持這段感情,「她說我年薪一百六十幾萬不需要娶一個擺明想當少奶奶的女人。我很愛我女友,但我也沒辦法接受她媽媽的條件,我真的要去分手嗎?」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你們先簽女友媽的版本,之後私下再簽一張媽媽寫的版本,說明女友媽那張無效」、「白紙黑字一旦簽下去就沒辦法後悔」、「感覺是不平等合約,有違約就要賠償你的財產」、「很愛就會簽,還要徵求別人意見就是愛得有限」、「對方媽媽哪是協議書,是賣身契,千萬別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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