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天到底有沒有做過開封府尹?

節目中心/綜合報導

北宋的包拯人稱包青天,在影視作品中,他擔任開封府尹,留下許多秉公執法、斷案如神的故事,但實際上,他從沒擔任過「開封府尹」這個職務,只當過「權知開封府」這職務,任期也只有一年多。

▲包拯像。影視戲劇中的「開封府尹包青天」其實都是後人所杜撰的。(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宋代,開封府是東京汴梁,是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極為發達。整個大宋的皇宮、府院全在開封府。當時的王公大臣、貴族貴戚也都聚集在這裡。開封府的管理決定了皇室的安危,開封府尹集調動軍隊,衙役(警政系統),召集民夫大權於一身。等同是台北市長兼警察局長兼軍區司令的意思。

開封府的最高職位是開封府牧或開封府尹,這兩個職位都不常設。根據北宋的規定,只有親王有資格擔任開封府尹。在北宋時代,前後有四位親王擔任府尹,其中就有宋太宗以晉王的身份擔任府尹。後來,凡是讓皇太子兼任開封府的工作的,要麼叫判開封府牧,要麼叫判開封府事。非親王負責開封府的,最高職位是權知開封府。不過因為親王不管日常事務,只有在重大決定像是調動軍隊才拍板,包拯擔任「權知開封府」也可以說是實際掌權者,就是像是台北市副市長,但大小事得先過問。

宋仁宗嘉祐二年12月(1057年1月),包拯以龍圖閣直學士權知開封府,至嘉祐三年六月離任,前後只有一年有餘。其他時間是擔任地方政府稅官、諫院的監察官,及樞密府(軍政合一的最高單位類似行政院)的樞密副使(行政院副院長)。

只是包拯不論擔任什麼職務,都能秉公執法,給人留下了清官的高標準,後事就把他所有故事都算在他擔任「開封府尹」的任期上,便於做戲劇化的發揮跟想像。

尚書省分為六部、二十四司,下轄左右郎中,其中右司郎中掌管兵部三司、刑部三司、工部三司,相當於副部長的職位。包拯負責開封府的時候,同時負責尚書省內部的工作,可見開封府並非他所有的工作內容。

包拯終生也沒有做過開封府牧、開封府尹,僅僅作過權知開封府,而且也只做了一年多。隨後,他一路高升,最終進入了政事堂,做了宰執。所以說,包拯大坐開封府,其實不是府尹而是權知開封府,實際的一把手和名義的三把手。(責任編輯:嚴沛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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