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黃韻璇報導
立法院7月11日三讀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明定普發現金一萬元法源。行政院昨(14)日將提出特別條例修正案,待修正案三讀後才會送出特別預算。根據修正案,特別條例原先規範普發現金原訂10月底發放完畢,修正後將改為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發放,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另外,預算上限從5450億元增加至5900億元。《三立新聞網》也為您整理普發現金相關資訊懶人包,提供2023年普發6000元時的領取方式、資格,供民眾參考,不過2025年普發一萬的確切實施細則,仍有待行政院正式公告。
行政院會14日討論通過《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圖/資料照)◆發放時間
原本三讀條文規定發放作業至114年10月31日前執行完畢,政院則考量發放現金涉及作業準備、系統設計及民眾領取時間,因此參照前次經驗,預留超過6個月時間供民眾領取,將原先普發現金「114年10月31日前執行完畢」的文字,修改為「依本條例編列之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後續若朝野同心支持,普發現金最快應能於10月發放。
◆發放方式
參考政府過去2023年普發現金6000元的案例,普發現金預估可能有5種可行方式,包括「線上登記入帳」、「ATM領取」、「郵局臨櫃領取」、「免登記直接入帳」以及「造冊發放」。當時5大領取方式如下:
(一)登記入帳:您可透過手機、平板或電腦,於全民共享普發現金官網「登記入帳」頁面,輸入您的身分證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郵局帳號(或銀行帳號)、發放對象健保卡卡號,款項將直接撥入帳戶。
(二)ATM領現:您可至有設置「普發現金」之ATM機臺,插入金融卡,依照畫面示輸入密碼、「發放對象健保卡號」、「金融卡持卡人之身分證號/居留證統一證號」等資訊,即可領取普發現金。
(三)郵局領現:於郵局儲匯營業時段至櫃檯辦理
1.親自領取:領有健保卡者,應持健保卡;未領有健保卡者,應持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居留證等身分證明文件正本領取。
2.委託代領:委託他人領取時,應同時出具受託人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或中華民國居留證),並由受託人簽收。
3.攜帶健保卡規範:
(1)以攜帶具照片之健保卡優先,未有照片之健保卡,應同時持具照片身分證明文件佐證領取。
(2)未領有健保卡者,應持身分證(或居留證)等身分證明文件至郵局領取(未領有國民身分證民眾,得憑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委託他人領取)。
(四)直接入帳:針對目前已例行性領取政府津貼或年金等撥款的民眾,透過現有撥款管道,不用申請,直接將普發現金匯入帳戶。包括:領有勞工保險年金給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年金給付、國民年金各項年金給付(含原住民給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農民退休儲金、勞工退休金之月退休金、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公費就養榮民、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安置之兒少、因公派駐國外無戶籍人員含其具有我國國籍眷屬等。
(五)特定偏鄉造冊發放:為協助無ATM或無郵局地區的民眾領取普發現金,針對特定偏鄉的民眾,採造冊方式發放,該地區民眾可至當地派出所登記領取。
以上為2023年普發現金6000元的案例,供民眾參考,至於今年普發現金一萬元的實施細則,有待行政院正式公告為準。
◆領取資格
行政院會14日討論通過特別條例修正案,確定「不排富」,僅將發放時間由原定「10月31日前執行完畢」,改為「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
至於誰有資格可以領到普發一萬現金,參考政府過去2023年普發現金6000元的案例,當時領取資格如下:
(一)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
(二)各級政府機關因公派駐國外於國內現無戶籍之人員及其具有我國國籍之眷屬。
(三)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許可之無戶籍國民。
(四)大陸地區人民為國內現有戶籍國民之配偶,且取得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許可者。
(五)外國人為國內現有戶籍國民之配偶,取得居留許可。
(六)香港或澳門居民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取得居留許可。
(七)前3款大陸地區人民、外國人、香港或澳門居民離婚或配偶死亡,其居留許可未廢止。
(八)第3款至第7款之人取得定居許可,尚未設戶籍。
(九)取得我國永久居留許可之外國人。
以上為2023年普發現金6000元的案例,供民眾參考,至於今年普發現金一萬元的實施細則,有待行政院正式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