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肉分離22年!台東病婦求扶養被拒 兒悲吐「心酸過去」

記者林昱孜/台東報導

生兒不養,老了還想索討撫養費!台東一名50多歲的張姓婦人,22年前與同居男友生下一名男嬰,之後就把孩子託給友人賴女扶養,後來孩子長大成人,也有了自己的生活,但年邁的張婦自認因病沒有謀生能力,提告向法院聲請要兒子支付每個月8000元的扶養費,但法院駁回張婦申請。

▲張婦只生不養,老了還想透過法律向兒子討扶養費。(示意圖/翻攝PIXABAY)

判決書指出,張婦在男嬰生下40天後,就被送交給友人賴女照顧,保母費也僅支付一年,賴女證稱,當時張婦與男友同居懷孕時,就已經不想要腹中胎兒,甚至還以手搥打肚子,甚至還曾經在男嬰4個月大時,氣呼呼地跑到家中說要把孩子掐死。

張婦支付了一年的保母費後,突然有一天說沒錢支付了把小孩帶走,但賴女因為照顧男嬰一年早已有了感情,發現孩子在被放置在卡拉OK,待到了晚上11點還全身屎尿,不忍心又把男嬰帶回家照顧。後來這個小男孩在賴女的細心呵護下長大成人,完全沒有想與生母張婦團聚之意。

沒想到現年50多歲的張婦,認為自己身體狀況不佳,沒有謀生能力,又再次想到了自己還有這個兒子,因而向法院聲請要他支付每個月8000元的扶養費直到死亡;但法院認為,張婦根本沒有盡到為人母扶養的義務,因而駁回聲請,免除兒子對張婦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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