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可簽手術同意書? 苗博雅:看得到吃不到

關係人還是不如配偶...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衛生局日前函文解釋,同性伴侶也可簽手術同意書,但社民黨立委參選人苗博雅今(23)日對此表示,仍有兩大問題無解,同性伴侶「很可能看得到吃不到」。

衛生福利部根據《醫療法》說明,只要病人口頭確定或簽名確認誰是「關係人」,「關係人」就可以代替其簽署手術或麻醉同意書,而「同性伴侶」也包括在關係人內。苗博雅解釋,若病患失去意識,無法證明同性伴侶的身份,緊急醫療代理同意權也無法由同性伴侶行使。

她認為,緊急醫療同意權通常是在病患陷入昏迷、迫於無奈,才由他人代為同意,若還能簽名、說話確認誰是同性伴侶,「那就由病患自己做醫療決定就好了」。

另外,她也指出,「關係人」的順位在最後一位,遠遠比不上「配偶」的優先順位。若病患失去意識,而親屬間的醫療決定不同時,相守數十載的同性伴侶的決定權,可能排在十幾年沒聯絡的兄弟姐妹之後。(整理:實習編輯楊天佑)

社民黨立委參選人苗博雅臉書全文

▲社民黨立委參選人苗博雅臉書全文。(圖/翻攝自苗博雅臉書)

 

社會民主黨台北市立委參選人苗博雅

▲社會民主黨台北市立委參選人苗博雅。(圖/翻攝自苗博雅臉書)

》給我們一個讚,我們給你更多後續追蹤報導》》 

https://www.facebook.com/setnews
加入 @setn 好友 #同性平權!一起挺同志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