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帶」逮人真違法? 其實你們都誤會警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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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薇娜小編

昨天(23日)晚上,可能很多人都還在睡夢中,但這台灣的小小角落,一群高中生因為「反黑箱課綱行動」衝入教育部及部長辦公室,凌晨被警方上束帶、手銬,共計有33人被逮捕,其中還包含3名記者。天亮了、大家醒了,也開始出現各種釋放抗議群眾的聲音,而警方到現在的做法還是被罵「依然故我」,甚至連一向備受寵愛的台北市長柯文哲,也被批評「腦袋沒換!」

黑島青總召魏揚遭束帶上銬。(圖/翻攝黑色島國青年連線臉書)

▲圖/翻攝黑色島國青年連線臉書

其實在過去一年內的社會運動,台灣人已經對這樣的衝突場面見怪不怪,因為有人要抗議,就是會有人擋。不過,自去年的太陽花學運,警察開始以「束帶」逮捕抗議群眾,還記得那時候被網友嘲笑了好一陣子(UCCU~),而這次在反黑箱課綱行動中,同時出現了「束帶、手銬」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器械,想當然逮捕人之後又是一陣罵,國家機器還真不好當啊!

束帶跟手銬(警銬)到底哪裡不同?其實沒有不同,兩個都是警械的一種。《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

「束帶」根據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的解釋,警察在考量值勤便利性及安全性,會視「職務需要」使用束帶,且束帶也是在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中的「警繩」,意即束帶在警察執行勤務中,是可合法使用的,也被歸類在警械的範圍內。

《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

第四點:、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工作物、車、船、航空器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危害或脅迫時。

第五點:、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時。

所以警察在昨天的情況下,是可以使用手銬及束帶。(可能手銬配給比較少,所以改用束帶之類的)

束帶

▲圖/資料照

我們常常在社會事件中,看到犯人或是嫌疑人上手銬,還用外套遮起來等等,所以又是一個「社會觀感不佳」的現象,但其實這些人(行為人)等同於這事件的「犯罪主體」,而警察也有保全的義務,這不僅是保護當事人,也是保障警察本身的安全。(如果剛好遇到一個跆拳道黑帶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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