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生意失敗、花光家產!每月討6千零花 子女扛債無奈放生

記者林盈君/台南報導

父親生意失敗,子女辛苦扛債!台南一名男子阿強(化名),過去曾因《票據法》入獄,出獄後想作生意翻身,又失敗耗盡家產。多年來,長大的子女們,不但要償還父親在外的債務,每月還要給無業的父親6000元零用錢,讓子女們承受龐大的經濟壓力,無奈之下,最後只好向法院提起「免除扶養義務」。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阿強未盡到為人父的責任,裁定子女免除扶養義務。

▲子女扛下父親欠債、無力負荷,請求免除父親扶養義務。 (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阿強跟妻子結婚後,由岳家出資、讓夫妻倆經營成衣生意,不料阿強卻因《票據法》入獄服刑半年,出獄後更四處躲債,一度失聯無下落,家裡經濟重擔全由妻子扛起,等到阿強返家後,子女們都已經就讀國中。阿強後來想靠貿易生意翻身,沒想到才3年就敗光家產,從此就不願意出去工作,即便跟妻子離婚,仍繼續與前妻、2名子女同住。

因阿強過去跟親友借錢,導致2子女長大後,不但要扛起債務,每月還要給父親6000元零用錢,有時候父親一開口就要好幾萬元,讓子女們實在難以負荷,連自身的信用也被拖垮,無奈只好「放生」父親,提告請求免除扶養義務。而阿強前妻也出庭證稱,丈夫從孩子4歲起,就離家四處躲債,期間丈夫雖有作過幾分工作,但也未拿錢回家,直到孩子讀國中才回來,但作生意才3年就敗光家產,又離家到孩子上高中才回來。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後,法官比對相關證詞,認為阿強確實未盡到父親的責任,且情節重大,考量若強行命令2名子女,去扶養「長期情感疏離」的父親,顯然有失公平,因此裁定免除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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