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成年下修18歲 黃捷曬清純高中照 網驚:2年前?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正在接受罷免挑戰的高雄市議員黃捷,25日遭遇「鳳山清捷隊」上門踢館,雖然黃捷本人已表示會全力應戰接受民意的檢視,但仍讓人不免擔心議員一職是否不保,不過直到下午傳出《民法》法定成年下修18歲,她立即在臉書粉專PO出清純高中照慶祝修法,不過讓人詫異的是,對比高中時期到市議員時期,黃捷幾乎沒變,也讓網友懷疑「這根本2年前?」,照片短短半小時就收穫5000多讚。

▲慶祝民法成年下修18歲 ,黃捷曬出高中照與現在相差無幾。(圖/翻攝黃捷臉書)

黃捷表示,立法院剛剛通過民法修正,將法定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2023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滿18歲,就可以結婚、自己買手機、辦信用卡、租屋囉!以後滿18歲的弟弟妹妹們,就是大人了,也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唷,從她參選投入政治以來,一直很關心青年公民權,雖然今天民法修正通過了,但是很可惜,18歲還不能投票,往後也會與夥伴們繼續努力推動18歲公民權。

▲目前擔任市議員的黃捷跟與高中時期相比幾乎沒什麼改變。(資料照/記者林昱孜攝)

據三讀條文,《民法》第12條「滿20歲為成年」的條例確定修改,當初行政院、司法院提案指出1929年制定且施行的民法已有91年,認為和現今現況有所,在刑事、行政上的需負責任的完全責任年齡也都為18歲,因此提案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

25日三讀通過相關法令,《民法》第12條「滿20歲為成年」確定修改為「滿18歲為成年」,意即18歲後可以自主申請銀行帳戶、信用卡、租屋、申辦戶籍謄本等等。結婚年齡也更改為「男女未滿18歲者,不得結婚」;訂婚年齡則更改為「男女未滿17歲者,不得訂定婚約」,條文將由2023年1月1日開始施行,有2年的緩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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