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半年無收入 9校學生會籲恢復師資生津貼

台師大等9校學生會今天表示,師資培育生實習長達半年,卻沒有津貼可領,經濟壓力大,呼籲恢復教育實習津貼;教育部回應,將邀相關團體研商。

▲台灣師範大學學生會、高雄師範大學學生會、台北市立大學學生會等9校的學生會28日共同舉行倡議教育實習津貼記者會,呼籲重新檢視實習制度、提供合理津貼,並正視實習期間的勞動付出,以建構更永續的教育環境。(圖/中央社)

台灣師範大學學生會、高雄師範大學學生會、台北市立大學學生會等9校的學生會今天共同舉行倡議教育實習津貼記者會,呼籲重新檢視實習制度、提供合理津貼,並正視實習期間的勞動付出,以建構更永續的教育環境。

台師大學生會會長吳炳毅表示,2002年「師資培育法」修正後,將教育實習師資生定位從過去的「實習教師」改為「實習學生」,並停止給付實習津貼,導致實習師資生即便在教學及行政付出,卻因教育實習的學習性質而無法領取津貼。

台北教育大學學生會會長孫崧峻提到,學校每年約400名學生進行教育實習,實習長達半年,每週5天、每天約9小時,卻沒有津貼,還得負擔學分費、住宿費、生活費等,若晚上要兼職還得取得師培大學同意,因此希望爭取合理津貼,減輕學生經濟負擔,也有助於提升實習成效。

具師資生身分的政治大學研究生陳法霖指出,師資生實習期間,在行政、教學、導師等部分都要學習,工作業務量很大,晚上可能還要備課或處理其他事務,加上新課綱上路後,需要花更多時間學習,能兼差的時間少之又少,若經濟生活面臨困窘,教育輸出能量也會下滑。

台師大學生會等團體也提出3點訴求,呼籲「平衡勞動學習,健全實習制度」、「建立配套機制,合理津貼分配」、「維持生活水平,永續教育熱忱」,希望能恢復實習津貼,不要讓教育愛成為壓榨實習學生勞力的工具。

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專門委員劉家楨接受媒體聯訪時提到,根據目前師資培育法規範,要求師資培育生完成教育實習課程,師資生身分定義為實習學生,在學校非獨任實習,會有現場教師從旁指導,也未發放津貼。

劉家楨表示,師資生教育實習是否屬於勞務行為,須跟勞動部討論並進行釐清;針對學生倡議恢復實習津貼,教育部將會邀集相關團體與單位、學生代表等共同討論,但如果要恢復實習津貼,將會牽涉到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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