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當南投是「內地」? 鹿谷農會用人民幣發加班費

南投縣鹿谷鄉農會今天遭爆,透過旅遊團員攜帶符合限額的人民幣入境後,發給員工當加班費;對此,縣府初步了解未觸犯相關法律,也未接獲農會員工因此不滿反映或檢舉。

▲鹿谷農會用人民幣發加班費 縣府接獲陳情書民進黨南投縣黨部執行委員曾琮愷(前右4)等人6日到南投縣政府陳情表示,有鹿谷鄉農會員工陳情指民國106年間收到農會發放的加班費是人民幣,質疑這筆款項是否合法、有無依正常管道攜帶入境、是否與農會選舉有關,希望南投縣政府、司法單位查明。(圖/中央社)

民進黨南投縣黨部執行委員曾琮愷、水里鄉長陳癸佑等人今天到南投縣政府陳情表示,有鹿谷鄉農會員工陳情指民國106年間收到農會發放的加班費是人民幣,質疑這筆款項是否合法、有無依正常管道攜帶入境、是否與農會選舉有關,希望南投縣政府、司法單位查明。

曾琮愷指出,鹿谷鄉農會106年6月及12月(或107年1月)疑以人民幣當員工加班費,每人每次收到折合約新台幣7000元的人民幣,共發出約人民幣60多萬元,而這筆款項疑是鹿谷鄉農會106年或105年辦理會員代表及理監事到中國大陸自強活動時,返台時請參與者協助攜帶入境。不過,員工擔心被秋後算帳,今天未能挺身而出。

對此,鹿谷鄉農會總幹事林義能表示,農會在中國大陸開帳戶供陸方客戶買茶時匯款,不過這筆人民幣80 萬元款項難以匯回台灣,若一次提領回台灣要兌換為新台幣,銀行也拒絕,因此,透過團員以合法額度攜帶入境,再以現鈔發給員工當加班費,類似「向員工換新台幣」的概念,員工到對岸旅遊時可使用,過程無違法。

南投縣政府農業處長陳瑞慶代表收下曾琮愷等人遞交的陳情書,陳瑞慶說,縣府今天接獲陳情得知鹿谷鄉農會使用人民幣發給員工,初步了解過程未違反相關法律,若農會與員工雙方合意「也沒問題」,縣府至今未接獲農會員工舉發或反映,但仍會請鹿谷鄉農會說明。

陳癸佑的妻子陳尤敏有意競逐鹿谷鄉農會總幹事,符合資格完成登記,但因綜合分數未達標,未能進入面試階段,因此,農會高層質疑是否因競逐農會職位失利而藉端生事;對此,陳癸佑表示,妻子陳尤敏登記候聘鹿谷鄉農會總幹事後,拜訪農民及員工得知農會用人民幣發加班費,希望透過他們反映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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