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女下屬露「事業線」 前法官涉嫌貪1537萬財產不明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曾任職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的陳梅欽,被控任內收受律師賄賂,又接受招待買春。檢廉追查發現,名下帳戶內還有高達1537萬餘元不明來源存款。陳男辯稱自己是LV會員,享有折扣,幫人代買,還有短期借款、租金等資金進出。不過檢方不採信這樣的說法,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將陳男起訴。

▲檢廉查出,士林地方法院前法官陳梅欽名下有1537萬餘元財產來源不明,又涉收受律師賄賂、招待買春,將陳男起訴。(圖/資料畫面)

根據起訴,自2012年起,陳梅欽便多次被檢舉,疑似接受律師賄賂、招待買春。2017年間,廉政署立案追查,結果發現,在陳男名下的6個帳戶內,共有178筆,1537萬200元的存款來源不明。

對此,陳男強調,因為他是名牌精品LV的會員,享有折扣,因此曾幫人刷卡代買手錶,對方再把錢匯給他。另他也有短期借貸,借款人以現金還錢;還有母親過世時收到的白包,自己投資房產的租金、哥哥每月匯款給他的租金、賣股收入、貸款錢等,並沒有財產突然增加的情形。

不過檢方認為,若是貸款,為何要分多筆存入,不一次存。另陳男的胞姊也曾陸續代為存入上百萬現金,胞姊對該筆來源交代不清,有避重就輕之嫌。

檢廉清查,陳男於2015年、2016年間的不明財產就高達1034萬餘元,已經超出其正常的薪資所得,及每月租金所得,為何如此,陳男表示「忘記了!」說詞啟人疑竇,因此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另因檢廉追查出,陳男另涉詐領6136元加班費,依貪汙、詐欺取財等罪起訴。

而陳梅欽因被控曾在一餐敘場合,要求女下屬「露出事業線」,還自己解開上衣露出胸肌,被控言語騷擾,加上考績丙等,因此司法院職務法庭於2016年6月6日,免除其法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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