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懷宗恐無法過年 涉詐3百萬助理費!2百萬交保裁定撤銷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宗等人,被控涉嫌以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薪資,並挪為私用,12年來共詐約300萬餘元。士林地檢署1月26日發動搜索傳喚,訊後將潘懷宗、辦公室主任陳玉臺聲請羈押禁見。士林地方法院裁定潘懷宗200萬元交保候傳。檢方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5日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士林地院重裁,士林地院將盡快開庭,潘懷宗能否好好過年,恐有變數。

▲潘懷宗認了領人頭助理費300萬,獲200萬元交保,高等法院裁准檢方抗告。(圖/中央社)

根據裁定,法官認為,潘懷宗坦承未實際聘用鐘錶店員工、姐姐和姪子等人為助理,卻詐領台北市議會助理薪資,犯罪嫌疑確屬重大,且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但潘懷宗否認有不法意圖,按共同被告證述及卷內資料,有相當理由足認潘懷宗有偽造證據、勾串共犯之虞。且依據檢方抗告意旨,全案仍有繼續調查並與其他被告、證人對質釐清的必要,難保潘懷宗會利用與其他被告的關係,編造薪資流向或影響其他被告的供述,加上還有未查扣的關鍵資料、重要證人,恐有被滅證的疑慮。

另士林地方法院並未說明為何沒有依照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命潘懷宗遵守相關交保後事項,也未說明何以交保代替羈押可防止後續偵辦遭阻礙,能否擔保潘懷宗不會有串證、滅證行為,實非無疑。且為何認定限制出境、出海就沒有羈押的必要,也未說明,因此發回原審法院,重新開庭重新作出裁定。

檢調追查,涉詐助理費的人頭帳戶,皆為陳玉臺在台北市士林區開設的鐘錶店員工、姊姊和姪子提供帳戶,但3人並未實際到潘懷宗的服務處工作。而陳玉臺以提款卡3次將現金提領一空後,疑挪為私用,檢方將進一步擴大追查金流。初估12年來不法所得多達300萬餘元。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