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電子煙戒癮反釀肺損傷!6縣市頒布禁令 最高懲處五萬元

記者花芸曦/台北報導

很多人以為不抽菸,改抽電子煙身體比較健康,但這個觀念其實是錯誤的,日前一名男子使用電子煙戒菸,結果出現身體不適,還越來越喘;檢查後確認罹患肺炎,為台灣首例通報的成人電子煙肺損傷案例,醫師剖析原因是電子煙內含有THC大麻四氫酚,將造成植物油進到人體肺部,也無法被吸收,導致緊緊黏在肺泡上面,釀成損傷。

▲男子想靠電子菸戒菸,反而釀成肺損傷。(圖/pixabay)

臺中榮總戒菸治療管理中心傅彬貴主任指出,電子煙及加熱菸等新型菸品仍然有一手菸、二手菸及三手菸的危害,且尼古丁含量愈來愈高,會加重成癮程度,變成雙重或多重菸品使用。傅彬貴說,青少年使用電子煙至少有5大影響:1.加速尼古丁成癮;2.影響腦部發育;3.提高誘發癲癇、哮喘、肺部發炎等疾病的機率,如「電子煙相關肺傷害」(EVALI);4.未來吸菸機率提高8倍;5.未來吸食大麻的機率增加3.5倍。

董事基金會表示,2月4日起,桃園市成為繼新竹市、高雄市、臺中市、宜蘭縣、嘉義市之後,第六個立法實施「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的縣市,六縣市條例規定均有三大方向:(1)未成年者禁止使用電子煙;(2)不得供應電子煙予未成年;(3)禁菸場所禁止使用電子煙等。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新型菸品透過網路、實體店面不斷擴充學生及年輕族群市場,中央修法腳步卻裹足不前,地方政府為維護下一代健康,只能先訂定「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自力救濟,但追本溯源仍必須從中央修法全禁新型菸品,台灣年輕族群使用新型菸品情況愈益氾濫,政府再不即時修法,破洞恐越來越大。

▲不少醫學實證表示,電子菸對腦損傷跟肺損傷都有影響。(圖/資料照)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名譽董事長游開雄指出,自治條例只是亡羊補牢,無法真正確保下一代健康。第一,自治條例內容多只提到電子煙且只關注青少年使用的相關問題,就新型菸品源頭的製造、輸入、販賣、展示、廣告未有規範,對於網路行銷盛行及專賣店林立顯然無法改善,只要未成年人仍舊很容易取得新型菸品,就無法真正遏止新型菸品傳播與危害。第二,22縣市中只有6縣市實施自治條例,而新型菸品交易最頻繁、實體店面最多的臺北市及新北市皆未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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