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黨提立法院修憲刪「國家統一」公投 中選會決議駁回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由綠黨秘書長張竹芩領銜提出之「您是否同意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應依下列立法原則增修補正:第十屆立法委員應於2022年5月20日前審議通過憲法增修條文修正案,刪除前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雖改為『為因應國家現階段之需要』或其他同樣法意之文字。」公投案,經過補正後,中央選舉委員會今(9)日召開委員會議,決議予以駁回。公投提案仍不得以修法夾帶修憲,是原因之一。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指出,公投提案仍不得以修法夾帶修憲是駁回原因之一。(圖/記者盧素梅攝)

因為公投案不能修憲,中選會要求綠黨補正,將提案改為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增訂立委應在2022年5月20日前將憲法增修條文前言的「國家統一前之需要」改為「國家現階段之需要」。綠黨補正後經中選會審議,認定仍不符合規定,決議予以駁回。

中選會進一步說明,依據公民投票法第10條第3項規定:「主管機關於收到公民投票提案或補正之提案後,應於60日內完成審核。經審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敘明理由,通知提案人之領銜人於30日內補正,並以一次為限,屆期未補正或經補正仍不符規定者予以駁回:一、提案非第2條規定之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二、提案違反前條第4項所定辦法之規定。三、提案不合第1條第2項或前條第8項規定。四、提案有第32條規定之情事。五、提案內容不能瞭解其提案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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