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民間高手?欠鉅額債務一招就免還 債主、專家全傻眼了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民間竟出現一個欠債高手,欠下鉅額債務後,不僅脫產不願還錢,甚至在「父母遺產」也動了手腳,讓債權人無法追討。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公關主委鄭文在表示,這事情就發生在近期,甚至連多年代書經驗的他,都無法破解。

▲小李透過讓父母「立遺囑」方式,讓自己沒有任何繼承權,債權人無法追討債務。(示意圖/資料照)

鄭文在表示,近期一位友人向他請教繼承相關問題,該名友人表示「多年前借了錢給小李(化名),結果小李不僅不還錢還脫產,而且名下都沒不動產,不知如何追討,近期得知小李父母去世,正想著要向法院申請查封小李繼承的不動產,想不到竟是0繼承。」

鄭文在解釋,談到「0繼承」,不少人一定覺得做法不難,只要在被繼承人死亡後3個月內向法院遞狀聲請就可完成,事實卻不然,過去也曾有債務人故意「拋棄繼承」藉以逃避債務,結果被法院判敗訴的案例。

另外,也會有人不採用「拋棄繼承」,直接在遺產分配協議書上,把應繼分借名登記在其他兄弟姐妹身上,然後自己分配0元,避免債權人日後追債,事實上,這樣的做法,債權人仍可依民法244條的規定,代位撤銷遺產分割協議書上分配為0元的繼承權。

小李則是採用前所未聞的方式,直接帶著年邁父母到公證單位「立遺囑」,遺囑內容明確指出「不分配任何一毛錢」給小李,把自己的應繼分從父母的繼承權中「被消失」,也就是將來發生繼承時,小李一毛錢也分不到,所以小李的債權人,自然無法追到任何一分錢。

這樣的做法,小李在父母往生後,接受遺囑內容「被消失」,不僅沒有任何繼承問題,而且遺囑還經過法院公證,債權人想要追討更是難如登天。最後,鄭文在說,欠錢還錢天經地義,奉勸所有債務人,不應試圖鑽法律漏洞,逃避自己應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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