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婚姻不是勒索另1人人生的枷鎖 判准被家暴男離婚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男教授因不堪長年遭妻子家暴,向法院訴請離婚。但妻子強調絕無虐待,反控是丈夫拒絕溝通。對於雙方各執一詞,法官感嘆「婚姻不是讓人以愛為名、以責任為繩,用以勒索另一個人人生的枷鎖」,判准離婚,全案可上訴。

▲法官感嘆,婚姻從來就不是用來勒索另一個人人生的枷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任職大學的男教授與妻子於1998年間結婚。丈夫向法官表示,早在婚前,妻子便有暴力傾向,婚後更嚴重,一點瑣碎小事就會使得妻子暴怒,有時每周可達2到3次,就連他在2004年至2007年間赴國外攻讀碩士、博士,妻子陪同,仍舊沒有改善。輕則砸壞家具,或是拿滾燙熱湯潑他,重則拿刀追殺他,逼得他不得不找當地警方求助。

2016年間,男教授提出離婚,但妻子開出天價贍養費,讓他只得隱忍。之後即便接受諮商也沒用,只得找雙方家長討論,並搬到學校教職員宿舍暫住,沒想到妻子鬧到向學校投訴。

開庭期間,男教授強調,對於妻子的長年施暴,已經讓他身心俱疲,甚至得到精神科就診,雙方感情早已破裂無法改善,希望法官判准離婚。妻子則反駁,夫妻20多年來感情和睦,也很親密,根本沒有家暴情事,是男教授接受諮商時,都以「20年來沒有愛過妳,長期忍受妳施暴」為說詞,顯見是男教授拒絕溝通,造成夫妻關係疏遠。

不過法官依據電子郵件等資料,認為男教授所言並非毫無根據,且即便得辭職、失去朋友、離開原本生活圈,男教授都堅持無法與妻子生活,顯見確實懼怕與妻子獨處。但妻子僅一昧指責男教授,是為了離婚才做諮商並在法庭上演戲說謊。

法官感嘆「兩個獨立的個體要一起生活,難免會有摩擦產生而需要磨合,磨合的過程中亦無可避免會有爭吵,或需要彼此忍耐之處。婚姻生活從來不簡單,正因為不簡單,兩個人仍願意攜手進入婚姻,正是婚姻珍貴之處。」且婚姻「從來不是一個人要對另一個人的人生負起責任的制度,也不是讓人以愛為名、以責任為繩,用以勒索另一個人人生的枷鎖。」

考量妻子對於男教授的痛苦皆未能有一分體諒,男教授面對衝突又一昧忍耐,導致夫妻距離越來越疏遠,終至冷淡,該婚姻既已出現重大破綻,難以繼續維持,因此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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