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反年改抗議!下令先假摔再逮人 前分局長慘遭拔官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彰化縣1名黃姓退休警員,先前參加反年改抗議活動,事後被依妨害公務、傷害等罪嫌起訴;但彰化地院清查後發現發現,當時員林分局長洪文宏下令,要求警員先假摔再逮人,因此判黃男無罪;警政署認為,洪文宏下達錯誤指示,遂從連江縣警察局督察長一職,改調為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秘書。

警政署表示,前年11月10日,彰化縣警局處理聚眾活動時,時任員林分局長的洪文宏,勤前教育時指示不當,並以現行犯逮捕黃男,訊後將他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法辦。

▲當年反年改抗議活動遍地開花,連彰化也不例外。(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警政署指出,洪文宏處理聚眾活動程序,有違警方「保障合法」、「取締非法」、「防制暴力」基本原則,傷害警察執法形象甚鉅,因此改調非主管職務;警政署還說,本署將持續向各級警察機關宣導,恪遵處理聚眾活動基本原則,採取合法作為,藉以保障人民意見表達自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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