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行老闆搞婚外情!小三自稱闆娘 稱他「我的愛人」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基隆一名經營水產行的張姓人夫,2019年和小三黎姓女子發展成婚外情,黎女不但在通訊軟體上稱張男為「老公」、「我的愛人」,還自稱是老闆娘,不過紙包不住火,這段姦情還是被蔡姓正宮發現,憤而提告求償50萬元。本案經基隆地院審理後,判黎女賠償8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黎女和張男不但在2019年12月起同進出,還自稱是水產行老闆娘。此外黎女還在通訊軟體聯絡上,以「老公」、「我的愛人」等親暱用語來稱呼張男,張男也回應「愛妳喔」,黎女又回「好好安定你的寶貝老婆大人,別讓她心煩」等曖昧對話。

▲2人在日前投宿高雄某旅館,甚至同房過夜。(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除此之外,黎女和張男曾在2020年4月25日一同投宿高雄某旅館,並且同房過夜。2人還在同年某日一同在深澳漁港附近散步時,疑似當時風大,張男拉開外套拉鍊,包住黎女。蔡女發現張男外遇黎女後,精神上感到莫大痛苦,氣得向黎女求償50萬元。

法院審理時,黎女否認犯行,法官勘驗監視器發現,雖然2人被指控共同進出水產行,但畫面中2人確沒有親暱舉動,證人也證實,沒聽到黎女自稱老闆娘。至於過夜部分,蔡女也無法提出證據難以採信,不過證人卻目擊,2人包裹同一件外套到深澳漁港散步。而蔡女出示的聊天紀錄截圖,黎女並未否認,堪信為真。

對此法官認定,2人交往行為,已經超過社會通念容忍範圍,侵害蔡女配偶權,判黎女須賠償精神慰撫金8萬元較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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