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猝死頻傳!衛生局擺爛拒相驗 劍青檢改:請派專人到場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信義區1名黃姓老翁,上月26日在家中高燒39度猝逝,警方依規定通報北市衛生局,死者疑似為新冠肺炎案例,衛生局卻認為,黃翁並非居家檢疫或匡列對象,拒絕到場參與相驗;當天法醫採集檢體送驗,黃翁確診新冠肺炎,3名家屬才被匡列;事後警員直指衛生局怠惰,直言看不到疫情盡頭;對此,劍青檢改發表聲明,指出衛生局應在民眾或警方通報時,第一時間派人到場確認,不該任由警員在毫無裝備保護下,奔波往返於遺體現場。

▲劍青檢改發表聲明要求衛生局派專人參與相驗工作。(圖/翻攝臉書)

劍青檢改表示,自5月上旬疫情爆發以來,全國各地衛生局對疑似確診死亡案件之介入標準低落消極,目前除新北市、台南市採取行政相驗優先原則外,包括台北市衛生局在內,各地衛生局竟婉拒處理「非確診」自然死亡案件,推給派出所警察、分局偵查佐報請司法相驗。

近一個月以來,這類案件經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後,已於各地大量驗出確診新冠肺炎死亡者,最近媒體報導諸多確診案件,均由檢察官執行司法相驗;不過司法相驗採檢時程較慢,而且量能有限,目前約2到3天,導致警察、檢察官、遺屬及殯葬人員等參與人員,等待篩檢結果出爐前,均暴露於高風險下,政府亦無提供防護裝備或配套措施,儼然將形成防疫巨大破口,各地反映溝通均未果,亟待指揮中心立即統一全國作法,緊急應變。

劍青檢改指出,目前法令針對「病死」或「自然死」案件,原則上均屬衛生機關之行政相驗範圍,至於「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則由檢察官儘速司法相驗;因此死者是「病死」或「確診死亡」應先予釐清,衛生局在警方接獲民眾通報時,第一時間應派專人到場確認,絕非以「他不是確診者」一詞回覆後,再要求警察自行報請檢察官處理,任由基層警察在毫無裝備保護之下,奔波往返於遺體現場。

尤有甚者,全國各地許多「確診者」在家死亡,或在防疫旅館內身亡,根本沒有任何他殺、自殺或意外的情況,警察詢問衛生局或防疫窗口後,仍報請檢察官司法相驗;目前警方受理死亡通報案件,各地衛生局介入程度差異極大,而且衛生局亦無統一授權對遺體及遺屬進行篩檢,導致各地警員做法不一,而且缺乏保護,均形成防疫破口;政府應儘速統一作法,明令要求並提供抗原檢測快篩,藉以保護警察、殯葬人員、遺屬且及時防止擴散。

劍青檢改強調,檢察官、事務官及書記官,基於司法相驗職責,一向勇於站在第一線,從不拒絕國家任務,從5月初就已執行大量司法相驗工作,協助民眾開立死亡證明書;然而,他們看到第一線警員承受高度風險,又輾轉不知所措,本來應由衛生局先行辦理行政相驗的案件,轉以司法相驗處理,導致死者遺體、接觸者可能跳脫隔離行列,恐形成下一階段防疫破口,甚至影響確診死亡總人數之估算。

▲第一線警員承擔染疫高風險。(圖/翻攝畫面)

劍青檢改呼籲,指揮中心會同衛福部所轄各地衛生局,以及法務部檢察體系、內政部警政體系,盡速統合行政相驗與司法相驗流程,統一全國各地作法,避免各機關間因做法不一,導致互相推諉之情事,並提供第一線警員充足之完整防護裝備,以及事後隔離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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