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求交保!黃琪「我學乖了」 檢方:交出詐騙款再考慮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騙扁小子」黃琪曾冒用國泰集團千金親戚名義,以及謊稱具律師資格,詐騙男友母親上億元等,遭台北地院判1年4月徒刑,沒收犯罪所得2317萬。案經上訴後,高等法院23日以遠距訊問審理黃琪聲請停止羈押案,黃琪說:「我學乖了」,請求法官讓他交保,不過法官考量到他過去的言行,出言質疑「你真的學乖了?」,檢方則表示,黃琪先交出詐騙款,才考慮讓他具保停止羈押。

黃琪和辯護律師主張,最初法官依據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將他羈押,不過一審時有部分案情被判無罪,現在已失去重罪羈押的理由,更何況他有將近2千萬的資產被法院扣押,已經失去財力他,根本無力逃亡。黃琪還表示,他在被羈押的日子裡領悟到「不管是人生路上或法律面,都不能存有一絲僥倖心理」、「我學乖了」,母親能籌到300萬的交保費,判法官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黃琪過去曾犯下多起詐欺案,台北地院不敢大意,才會以「有犯罪習性」理由要求他強制工作3年,高院法官也對他的說法持保留態度,並連問「你真的學乖了?」、「確定會改過自新?」黃琪則重複說:「我學乖了」。對此檢方認為,黃琪應該交出被他詐騙的金額,才考慮停止羈押,近期高院會做出裁定。

▲黃琪當庭表示學乖了,希望法官讓他交保。(圖/資料照)

黃琪本名黃照岡,現年30歲,他15歲曾冒充塔羅牌大師,騙過前總統陳水扁,才得到「騙扁小子」稱號,後來又因涉嫌多起詐騙案被判刑。2017年間,黃琪假冒宋學仁秘書身份,找到前台大校長楊泮池秘書,替男友母親安排病房。事後黃琪再假扮成楊泮池助理,向北榮調閱詹母的病理檢體,得以免付1500元費用。

2018年時,黃琪假冒「國泰集團千金」蔡佳玲,與林姓男子交往期,還騙稱可取得VVIP優惠利率,邀約林母投資台南市不動產,趁機詐得1.26億元財產。

2020年疫情爆發期間,黃琪又冒充香港首富李嘉誠秘書、楊泮池名義,向中衛口罩工廠,訂購捐贈口罩,下訂成人和兒童口罩各5000片、酒精棉100盒,企圖攔截口罩賺災難財,不過詭計被檢方揭穿,並以詐欺、偽造文書、洗錢、頂替、公司法等罪嫌起訴。

台北地院審結,洗錢部分判黃琪有期徒刑1年4月、併科罰金10萬元;詐欺部分1年2月、得易科罰金42萬元,刑前需強制工作3年,並沒收犯罪所得231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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