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找嫩妹上摩鐵!想發生關係屢遭拒 還被勒索4百萬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台北一名副教授,於2014年間瞞著妻子上網認識一名女子阿蘭(化名),2人曾多次上摩鐵發生親密接觸,但每次副教授想發生關係時都遭對方拒絕,他沒想到一個月後自己不但被阿蘭忽略,還被另一名聲稱是阿蘭男友的李姓男子纏上,並遭勒索400萬元。對此台北地院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李男9月徒刑,案經上訴後,高院改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副教授於2014年1月在網路上認識阿蘭,並於同年4月起,2人多次相約到摩鐵泡湯,並在過程中發生親密接觸,不過副教授想發生性關係時,都會被阿蘭拒絕,2人維持這種關係一個月後,就沒有再碰面,不過副教授仍會以電話、簡訊聯絡阿蘭,卻一直被忽略。

▲副教授不但沒和阿蘭發生關係,還被對方男友李男要求支付400萬來解決事情。(示意圖/pixabay)

事後阿蘭的男友李男,於2015年6月發現女友的手機裡有多則副教授的簡訊及通聯紀錄,氣得打電話給對方理論,之後還打算以恐嚇取財的方式教訓副教授,多次打電話、傳簡訊恫稱「大家都是你花錢了事,我拿錢了事囉」、「我沒有辦法一直配合你,我要是沒有配合你的情況之下,小朋友就配合你,那小朋友不會聽你囉嗦那麼多啦」,要求對方支付400萬來解決事情。

副教授對李男的種種行為感到畏懼,便報警處理。台北地院審理時,李男否認犯行,辯稱自己未曾和副教授提到錢的事,也沒有要求對方支付400萬元,當時只是想幫女友出氣,所以才問副教授要怎麼處理,只是要對方給個答案。至於李男想到出氣的方式是發傳單,但副教授希望他不要發傳單,並主動說要拿出錢來處理。

不過法官勘驗相關事證後,決定不採信李男的說法,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9年徒刑,案經上訴後,高院認為李男是因為女友被副教授欺負,才會做出這種事,便改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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