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疫死亡10萬慰問金15日發放 回溯自「去年1/15」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為慰問因新冠肺炎(COVID-19)不幸死亡者之家屬、減輕家庭喪葬費用負擔,衛福部日前發布「衛生福利部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死亡喪葬慰問金發給要點」,凡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認定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死亡者,衛福部將追溯自109年1月15日後確診死亡者,發給新台幣10萬元喪葬慰問金,並自110年7月15日起陸續發放。而已領有直轄市、縣(市)政府發給死亡慰問金或喪葬補助者,並不影響其領受資格。

▲因染疫死亡10萬慰問金,衛福部將於7月15日發放。示意圖。(圖/翻攝自衛生福利部臉書)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蘇昭如表示,為慰問新冠肺炎不幸死亡者的家屬,減輕家庭喪葬費用負擔,衛福部日前已發布「衛生福利部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死亡喪葬慰問金發給要點」,只要是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認定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死亡者,都將追溯發放這筆慰問金。

據指揮中心統計,國內累計自2020年起至今,累計有718例新冠死亡病例。也就是說,中央至少將發出7180萬元的慰問金。

蘇昭如表示,慰問金受領人的5大順序依序為:確診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及祖父母,若同一順序有數人者,平均領受,可填寫委任及聲明書推派一人代表領取。至於孤老的死者,若前5順序都找不到家屬,衛福部會另案處理。

相關慰問金領受所需領據及聲明書,符合慰問金發給之領受人可以自行上衛福部首頁/肺炎專區/民眾/確診染疫死亡喪葬慰問金區下載填寫後,直接郵寄到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6樓西側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COVID-19慰問金)收。此外,衛福部也協調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就近與民眾聯繫,彙整受領人相關資料後送至衛福部辦理。

指揮中心將定期提供衛福部確診死亡者名冊,由衛福部比對受領人資格後,從速辦理慰問金發給作業,撥入受領人指定帳戶或以匯票(掛號)方式送達。民眾若有疑義,請洽1957福利諮詢專線,或到衛福部官網專區了解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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