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為什麼10人群聚溯溪只罰6人?屏縣衛生局曝執法過程

記者洪正達/屏東報導

高雄10人溯溪團12日遠赴屏東來義鄉鴛鴦瀑布溯溪,但過程中竟發生2名男性成員年溺斃的意外,消防局前往救援後,警方則在現場進行後續調查,並針對三級警戒群聚進行開罰,但最後僅針對其中6人開出舉發單,對此,衛生局指出,現場人員雖有10人,但其中2男在救難人員抵達前已溺斃,另2名成員則未滿14歲,屬於法定「無行為能力者」,因此最終僅對6名成員進行開罰

▲衛生局指出,10人溯溪團有2人溺斃、2名兒童,因此僅對其他6名成人開罰。(圖/翻攝畫面)

衛生局長施丞貴指出,目前還在三級警戒期間,有10位民眾揪團到屏東縣來義鄉鴛鴦湖瀑布溯溪,違反室外10人以上群聚規定,除2名溺水死亡的成人及2名未滿14歲兒童,依行政罰法不予處罰,其餘6人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67條裁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回顧這起案件,潮州分局警方在12日下午三點半左右許接到報案,到場了解後,發現為高雄地區一行10人相互邀約於早上11點半到鴛鴦瀑布戲水,其中2名男性不慎溺斃吳男(27歲)、許男(35歲),對於民眾違反防疫規定,警方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製單舉發,移送屏東縣政府衛生局裁罰,另溺斃者部分,依規定製詢相關筆錄,報由屏東地檢署檢察官相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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