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倍薪為中國挖角科技人才 4台灣人「各繳30萬」緩起訴

智鈊、芯道等公司負責人涉助中國「比特大陸」公司挖角台灣半導體人才案,新北檢今(23)日偵結並予顏姓等4名相關公司負責人緩起訴處分。4人需各支付新台幣30萬元予國庫。

▲智鈊、芯道等公司負責人涉助中國「比特大陸」公司挖角台灣半導體人才。(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新北地檢署偵辦智鈊科技、芯道互聯2公司涉嫌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挖角台灣科技人才案,3月9日指揮搜索2公司及相關人員住居所,共傳訊顏姓男子等20人到案說明。

檢調發現,智鈊科技、芯道互聯和跨足開發AI晶片的中國比特大陸晶片設計公司,透過共同投資新創公司方式,在大陸新設北京晶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智鈊顏姓負責人、芯道黃姓負責人、晶視智能吳姓董事長及曹姓副董事長等人共組挖角團隊。

檢調指出,此一挖角團隊在台私設大型研發中心,分別以原年薪2倍以上之高薪,挖角具高超研發能力研發人才,同時於人力銀行公開徵才,3年來已挖角數百名研發人才,嚴重威脅台灣半導體產業發展。

檢方表示,被告吳、曹、黃及顏4人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規定,未經許可即在台執行業務,但審酌4人犯後深具悔悟,且無此類犯行前科及查無其他違反營業秘密法的行為,因此,檢方今日偵結並予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4人各支付3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予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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