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友竟娶「小30歲嫩妻」?原來是4000萬身家被覬覦

記者洪正達/屏東報導

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不是禮物!屏東一名老街友日前被縣府送到長照中心後安置後,不久縣府追蹤後竟發現街友竟然被「結婚」,原來老翁曾擔任公職,除了每年都會可領政府的月退俸外,名下還有也多筆房產,計算身家後高達4000萬,沒想到他的身家引起長照中心,年齡相差近30歲的麥姓女主任覬覦,於是帶著老翁登記結婚,縣府得知後提告並訴請婚姻無效,最後這起婚姻遭到屏東地院註銷。

▲邱姓老翁流浪街頭,卻有上千萬房產及百萬存款,引起麥女覬覦因而「被結婚」。(示意圖/Pixbay)

判決指出,邱姓老翁(82歲)有輕度失智,2個兒子也因身心問題無法照顧邱翁,於是他淪落街頭四處流浪,直到2016年6月被社工發現後,將邱翁暫時暫置在由麥姓女子(53歲)擔任主管的長照中心內安置,並同時聲請輔助宣告,並提出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保護老翁財產,但一查後才知道邱翁「驚為天人」。

縣府發現,老翁除了以喪偶多年外,更發現老翁的身價不低,首先他在退休前擔任公職,每個月都會有固定的月退俸撥入銀行,幾年下來已累積了數百萬元,加上名下還有高雄、屏東等多處的房地產,初估身價至少超過4000萬,但這樣退休生活應該無憂無慮,卻不知為何會在街上流浪。

屏東地院2017年5月間裁准縣府申請後,縣府進行追蹤,卻沒想到同年的10月竟然已「被結婚」,原來麥姓女子離婚多年,一聽到邱翁身價不凡後,就拉著老翁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成合法夫妻,但縣府質疑麥女貪圖財產,才誘騙邱翁結婚,但檢方調查後,卻發現邱翁並非完全喪失自主能力,更無法證明麥女以詐術或偽造文書等方式害老翁上當,因此2018年是不起訴處分,所幸縣府不放棄,向地院提請婚姻無效之訴。

負責處理兩人結婚登記的葛姓戶政員表示,當時的確有詢問邱翁是否有跟麥女結婚的意願,邱翁當時回答得相當乾脆,也沒有任何異常,但麥女又說,他對邱翁是「日久生情」,加上邱翁也主動求婚,因此她才決定結婚,兩人間完全是真心真意,不過邱翁在面對法官詢問時,卻出現了說詞反覆德的跡象。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邱翁及麥女兩人屬於監護者及被監護者的上對下關係,當上位者引導後,被監護者容易有附合的反應,經醫院鑑定後,也顯示老翁的認知功能退化,不具兩方當事人對婚姻的基本合意,因此應撤銷兩人的婚姻關係,

對次,社會處也說,該案雖刑事部分不起訴,但縣府仍不放棄再議,目前全案已由檢方進行偵辦,雖然麥女的行為屬於個人,但這起事件過後,社會處也會加強對長趙機構的督考,以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邱翁目前已轉到其他長照中心妥善安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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