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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夫證詞不符!按摩師襲胸又畫圈 女客怒提告卻敗訴

記者楊忠翰/台南報導

林姓按摩師遭控對女客襲胸又畫圈獲判無罪。(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林姓按摩師遭控對女客襲胸又畫圈獲判無罪。(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南市1名人妻小萱(化名),去年3月前往某足體養生館按摩時,遭到林姓按摩師偷摸胸部,事後她不甘平白受辱,憤而前往警局提告;台南地院認為,全案無其他證據證明林男犯行,因此判他無罪。

檢警調查,去年3月某日晚間時分,小萱前往該足體養生館消費,林男則是為她服務的按摩師,卻趁機偷摸她的左胸,甚至有畫圈的動作,讓她感到很不舒服,當場拍掉對方的手,並質問:「你在幹嘛?」但林男只是竊笑,並繼續按摩療程,事後小萱提起性騷擾告訴,檢方偵結後起訴林男。

法官指出,倘若林男對小萱襲胸,並遭對方當場拍掉,按照常理而言,小萱應會產生不信任感,並當場結束療程,以免再被林男觸碰身體,但小萱卻繼續接受服務,直到整個療程結束。

小萱應訊時證稱,當時她臉上蓋著毛巾,有點昏昏沉沉,而且她被摸後便傻住,無法思考後續該怎麼做;但法官反問,小萱不但拍掉對方的手,還出言質問林男,並聽到對方的竊笑聲,顯然是處於意識清醒的狀態。

再者,小萱按摩結束時,並未對櫃台人員提出異議,單純結帳後便離去;事後小萱曾向丈夫反應此事,但她供稱自己被偷摸一次,小萱丈夫卻說妻子被偷摸兩次,2人證詞顯然有所落差。

不僅如此,小萱證稱自己是在店門口告知丈夫,小萱丈夫卻說,妻子是在離開按摩店後才提及此事,當下他認為要向店家反應,遂載妻子重回按摩店,2人證詞再度出現落差。

法官認為,林男矢口否認犯行,小萱及其丈夫供詞有不小落差,而且小萱被偷摸後還繼續療程,亦未向櫃台人員反應此事,全案無積極證據證明林男犯行,因此判他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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