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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被嗆「看三小」亂刀砍死陌生人 兇手失覺失調症獲輕判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陳姓男子因失覺失調被判刑14年,後因上訴獲改判10年6個月。(示意圖/翻攝Pixabay)

▲陳姓男子因失覺失調被判刑14年,後因上訴獲改判10年6個月。(示意圖/翻攝Pixabay)

飽受思覺失調症之苦的高雄陳姓男子,2020年10月間因不滿李姓路人嗆他「看三小」竟回家拿起水果刀及生魚片刀返回現場尋仇,李男曾拿三角錐反抗但不慎跌倒,陳男因此抓住機會在22秒內狂砍多刀,李男當場慘死,事後一審時陳男被判處14年徒刑,後因不服上訴,高分院金改判10年6月徒刑,但出獄後需要強制監護5年。

判決指出,2020年10月29日下午3點,陳男(46歲)在住家附近的廟埕看了李姓男子(22歲)一眼,被對方嗆「看三小」緊接著就是一連串三字經,有其他路人見狀勸說李男不要衝動,對方頭腦不好(指陳男),沒想到陳男立即發飆,回家拿起水果刀及生魚片刀返回現場尋仇。

李男見到陳男拿刀衝過來慌張拿起安全帽及三角錐丟擲,卻不小跌倒後被陳男壓在地上,發狠的陳男拿起兇刀22秒內對著李男的胸、背、頭、頸及四肢猛刺10刀,造成對方傷重慘死,警方獲報趕抵後將陳男逮捕,後續遭雄檢依殺人罪起訴;地院審理時,發現陳男從案發後將刀具藏起,接受警方訊問時始終保持緘默,又沒有證據可證明自己有幻聽、幻覺情形,認定他行兇當下沒有喪失行為能力,但確實受思覺失調症影響,也無法理智處理事情,屬於身障者,與窮凶極惡的歹徒有差異,因此依殺人罪判刑14年,出獄後要強制監護5年。

陳男收到判決後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陳男犯案動機及罹患思覺失調症等情形厚,10日改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全案可再上訴,在民事求償部分,由於先前地院判決陳男要賠償李男家屬610萬,該案也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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